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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簡稱 交強險 ,英語: Statutory Automobile Liability Insurance ,SALI) [1] 是 中國大陸 多部門因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實行推出的針對 機動車 的 車輛險種 ,於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配套措施的最終確立,於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簡稱《 交強險條例 》)的規定,「交強險」是由 保險公司 對被保險 機動車 發生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受害人(第三者,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於 責任保險 的一種。

  2. 機動車輛保險 也稱 汽車保險 或 車 ,是 財產保險 的一種, 以車輛本身及第三者責任為 保險標的 。 主要保障因 車禍 自然災害 導致的損失。 其保險客戶,主要是擁有各種機動交通工具的法人團體和個人;其保險標的主要是各種類型的 汽車 和 摩托車 ,但也包括 電車 、 電瓶車 等專用車輛以及 裝載機 、 收割機 等能自主運行的 工業 和 農業 機械 。 [1] 特點 [ 編輯] 機動車輛保險的賠償方式一般為修復,但如果車輛維修費用超過了購買同款新車的價格, 保險公司 很可能宣稱這輛車全損(推定全損)。 一般來說,機動車輛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新車的購買價格或者是車輛投保當時的價值,但是使用中車輛有折舊,另外保險公司會設置絕對免賠額,所以出險全損的情況下,賠款肯定會低於保險金額。

  3. 臺灣正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臺北市 信義計畫區 一處50c.c.以下輕型(綠牌)、普通重型機車(白牌)的專用停車場. 傍晚下班尖峰臺北街頭的機車車潮。 臺灣人均機車數量位居世界第一。 [1] [來源請求] 1949 年至 1959 年台灣機器腳踏車違章統計圖。 臺灣 的 機車 ,法定名稱為 機車 [2] ,同時也包含供肢障人士使用的 機動三輪車 [3] 。

  4. 柯蔡玉瓊 (1943年 — ),通稱 柯媽媽 ,台灣 臺南市 人,原本是平凡的 家庭主婦 ,由於她的長子柯重宇在車禍中喪命,自己又遭受聯結車司機的冷嘲熱諷,讓她企圖以立法來保障車禍受害者,歷時八年後催生《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立法。 依據這項法案,除了作戰時期的軍用汽車,在中華民國法規定義內的所有汽車都必須強制投保,使得因汽車交通事故而受傷或死亡的受害者能獲得基本保障。 在法案通過後,她仍持續監督法案的相關經費與執行狀況。 經歷. 早年. 柯蔡玉瓊生於1943年,小學畢業後便從事縫補衣服、剖蚵等工作幫家中賺錢,在23歲時結婚,與丈夫生下三個孩子後,她便一邊作 家庭代工 、一邊拉拔三個孩子長大。 [1] 兒子車禍.

  5. 臺灣正體. 工具.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簡稱 機促會 ,成立於2015年10月,成立目的主要為推動 台灣 的道路平權,監督 中華民國政府 改善過時的交通規劃,以提升用路品質 [1] [2] 。 背景 [ 編輯] 設有禁行機車標線的 翠華路. 臺灣機車 管制始見1975年,由時任 臺灣省政府主席 謝東閔 提出此措施。 1978年時任 臺北市市長 李登輝 ,針對 忠孝西路 、 忠孝東路 、 中山北路 、 中山南路 至士林、 羅斯福路 至新店路段,改為汽車專用,為禁行機車政策性之首例。 1981年為解決 中山高速公路 回堵問題,將 臺北市 光華橋 改為汽車專用。 主要訴求 [ 編輯]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主要訴求如下 [3] : 提倡汽機車平權、互相尊重的用路環境。 檢討不合理標線畫設路段。

  6.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簡稱 機促會 ,成立於2015年10月,成立目的主要為推動 台灣 的道路平權,監督 中華民國政府 改善過時的交通規劃,以提升用路品質 [1] [2] 。 背景 [ 编辑] 設有禁行機車標線的 翠華路. 臺灣機車 管制始見1975年,由時任 臺灣省政府主席 謝東閔 提出此措施。 1978年時任 臺北市市長 李登輝 ,針對 忠孝西路 、 忠孝東路 、 中山北路 、 中山南路 至士林、 羅斯福路 至新店路段,改為汽車專用,為禁行機車政策性之首例。 1981年為解決 中山高速公路 回堵問題,將 臺北市 光華橋 改為汽車專用。 主要訴求 [ 编辑]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主要訴求如下 [3] : 提倡汽機車平權、互相尊重的用路環境。 檢討不合理標線畫設路段。 督促政府提升道路品質。

  7. 保障船舶的物質方面的損失. 凡是屬於船舶本身以及附屬於船上的財產並為船東所有的,均列入保障。. 保障船舶的有關利益. 船舶因事故發生導致停航、修理等導致被保險人遭受的各種利益損失列入保障。. 船舶對第三者的賠償責任. 在船舶碰撞事故後船東或光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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