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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汽機車強制險有多好用. [ 絕對值得把這頁列印出來好好保存] 很多人只知道汽機車強制險. [ 死殘給付 160萬 ] [ 傷害醫療給付 20萬] 的保障, 不知下列保障也都可以申請理賠呢 ! 1. 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 而救護車的費用或 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 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 全都可以申請理賠 ( 採實支實付 )。 除此之外 ,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 (坐計程車費用也可以喔 ) , 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 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 皆可申請看護金 ( 每日 1000元 ) 。 4. 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

  2. 6 天前 · 羅婦抱怨停車位是自己花錢買的卻只能停汽車而不能停機車尤其機車停在自己的停車格未影響鄰居權益沒想到仍被挪走 、罰款。. 羅婦主張,她的停車位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5款指的「專用部分」,並非社區共用的停車格,且汽車的 ...

  3. 被違規拖吊走,趕快坐計程車比拖吊車早一步到拖吊場。 按:規保管費 200 元不可收。 2 狠一點的再撈幾百元。 法規上被拖吊車的紅單應當場開立與隨回場,但懶警察加上爭取時效拍照趕快走人,紅單常未隨回場。 在臺北市交警是重大違規。

  4. 2022年7月5日 · 民國50年夏天中古機車常壞在半路修理得滿身大汗換火星塞最多),只好咬緊牙根買了一輛新的臺灣本田機車第一批生產的50cc機車)。 我說的咬緊牙根是買一輛50cc機車13,500元比娶老婆還貴聘金12,000萬元)。

  5. 2016年9月30日 · 高公局指出為尊重大型重型機車騎士之行駛權益並考量現階段社會民意及部分地方政府仍未形成開放共識且基於安全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交通部已責成高速公路局將其納入交通管理政策參考將持續從人路等交通條件研議試辦最適時機。 高公局進一步說明,該局會持續以一年期為規劃期程辦理開放意向調查,今年預定在十一月前辦理完成。 同時高公局也請公路總局、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等單位提供大型重機於各級道路相關違規、事故資料,預定十月中旬可供高速公路局進行後續數據分析。

  6. 罰單:綠燈不能左轉. 警察大人說有4個燈的,僅有綠燈不能左轉;要有左轉燈才可以左轉!! 第一次才知道有這種法條的 (雖然駕照筆試100分!).... 以前都以為只要對向沒,綠燈就能左轉的!! 這跟衛生局,G8G常說醫療院所違規是一樣的....

  7. 屏東縣最近陸續有四名機車騎士,接到法院開庭通知,才知多年前私下和解的小車禍,因保險公司為車主付費修後,把債權「賣給」財務顧問管理公司,被財顧公司回頭指控要付過失責任求償,莫名惹上官司又賠錢。 據了解,財顧公司都是在法定求償限期的最後一天提告,被告的機車騎士滿頭霧水,找上當初和解的轎車車主,車主也完全不知情。 因當初是私下和解,手邊沒有留下有利事證,往返法院疲於奔命之餘,最後只好讓步,同意財顧公司所提打折付款的「和解」條件。 針對這一現象,法官表示,保險公司利用專業知識,「合法」賣出債權給財顧公司追討車禍出險費,這種作為侵害善良無辜第三者,也破壞人性最可貴的互信一面,將函文財政部對這些保險公司祭出處罰,同時也提醒民眾,「為免天外飛來求償官司」,即使是小車禍,也千萬別私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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