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銷毀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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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8日 · 林秋燕說,檔案法是在民國91年實施,在該法實施前,各機關檔案文件銷毀是依據行政院的文書及檔案管理辦法,需經機關或授權人的同意之後才能進行銷毀,檔案法實施後,銷毀程序更為嚴格,政府機關不能決定自己能否銷毀檔案,必須先寫銷毀計畫、完成銷毀目錄,經過業務單位審核過後,送到上級機關再由檔管局同意之後才能執行檔案銷毀。 林秋燕表示,雖然檔案法與先前文書及檔案管理辦法分屬不同法律依據,但是對於檔案管理與銷毀除有詳細規範外,也都有具體罰則。 比如在檔案法第13條就規範,公務員於職務移交或離職時,應將其職務上掌管之檔案連同辦理移交,並應保持完整,不得隱匿、銷毀或藉故遺失;若違反第13條,則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2016年3月9日 · 林秋燕說,檔案法是在民國九十一年實施,在該法實施前,各機關檔案文件銷毀是依據行政院的文書及檔案管理辦法,需經機關或授權人的同意後才能進行銷毀;檔案法實施後,銷毀程序更為嚴格,政府機關不能決定自己能否銷毀檔案,必須先寫銷毀計畫、完成銷毀目錄,經過業務單位審核過後,送到上級機關,再由檔管局同意後才能執行檔案銷毀。 對於違反檔案銷毀規定的罰則,林秋燕說,檔案法第十三條規範,公務員於職務移交或離職時,應將其職務上掌管之檔案連同辦理移交,並應保持完整,不得隱匿、銷毀或藉故遺失;若違反第十三條,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民眾持有早期機密文件是否觸法?
2016年4月24日 · 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薛化元表示,民進黨應緊急立法,禁止銷毀一九九二年以前的檔案,保存流落在外的國家檔案及轉型正義史料。 民進黨正推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薛化元認為,在國民黨威權統治時代,對於人權不當侵犯,未必都是「叛亂或政治案件」,因此,轉型正義不該僅就「政治案件」當作處理標的。 他呼籲,在轉型正義相關工作展開前,民進黨應緊急立法,禁止銷毀一九九二年以前檔案,畢竟我國威權時期檔案流散在警察局,甚至學校等單位,依現行法令可被銷毀。 轉型正義應儘速落實,「如果現在不做,以後可能更沒機會了。 引南韓捷克德國為例 籲修法面對歷史. 學者也紛提出南韓、捷克、德國轉型正義成功案例。
監察院近期爆發擅自銷毀檔案事件,幾千份堆疊高達160公分高的資料,許多都沒超過保存年限,卻被秘書處擅自銷毀,法務部向監院調不到資料 ...
2015年9月7日 · 政治 2015/09/07 16:08. 前監院秘書長懲戒記申誡 提再審難翻案. 前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在任內銷毀檔案,去年七月被自家人彈劾,經監院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後,今年三月陳遭懲戒記申誡,陳豐義認為受到冤屈,兩度向公懲會聲請再審,日前公懲會認為欠缺翻案的具體事證,第二度...
2017年2月18日 ·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二二八事件不斷有新檔案被發現,但現有檔案銷毀程序,卻潛藏檔案有可能在未經全面檢視後遭到銷毀的危險,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歷史學者薛化元昨表示,應先暫停轉型正義期間所有檔案的銷毀工作,經學者專家全面性檢視之後再處理。 他說,二二八基金會賠償受難者家屬最多的縣市是彰化縣,在翁金珠擔任縣長任內找到彰縣警察局監控二二八相關人士的檔案與名單。 既然彰化有檔案,基隆、台北、嘉義、高雄是否應該也有? 各界應繼續努力找,但他擔心由於部分檔案名稱不會寫二二八,因此就算查到檔案,也不會知道這是二二八的檔案。 二二八基金會等多個單位昨共同舉行記者會,說明紀念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系列活動,主題為「時代在眼前 二二八七十年」。
近來中科院為了避免此事再度發生,下令各單位將過去機密檔案存入院內設立的雲端資料庫,並將所有的紙本檔案銷毀,未來若再有被查獲相關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