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2年6月7日 · 檢察官職責有哪些?. 1分鐘了解檢察官制度. 檢察官是什麼?. 檢察官(Prosecutor)是行政院的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內的公務員。. 他代表國家依法追訴犯罪,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公益代表人。. 檢察官的職權有哪些?. 指 從事搜索證據,調查犯人之積極行為。. 而 ...

  2. 公訴權是檢察官代表國家保障刑事法律正確實施的一種標誌性手段。 庭審階段 出庭支持實行公訴。檢察官須在審判期日上到庭論告,並須提出訴狀及證據,透過辯論,促使法官相信被告確有足夠的犯罪嫌疑。

  3. 一、 實施偵查. (一)檢察官為發掘與犯罪有關的事實真相,應該進行偵查程序,自行或指揮司法警察訊 (詢)問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士,或透過搜索、函查、勘驗、鑑定、監聽等方式蒐集證據,以決定被告犯罪是否成立、是否應該提起公訴(也就是 ...

    • 100203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地理位置圖
  4. 為刑事偵查之主體。. 檢察官的任用,依照中華民國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9條規定:「 (第1項)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法官、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官,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司法官考試及格者。. 二、曾任推事、法官、檢察官經銓敘合格者 ...

    • 實施偵查。刑事訴訟法(下同)第228條第一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第4條:地方法院於刑事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
    • 提起公訴。第251條第一項: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如果經過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被告 有很大的犯罪嫌疑,也就是一般的人看到檢察官所調查的證據,都不會合理懷疑被告沒有犯案,在這種情形下,檢察官就應該將被告提起公訴,將相關卷宗、證據送到所對應的法院,由法院審理決定是不是確實可以證明被告有犯罪;如果經過嚴格調查證據、充分辯論之後,法院證明被告確實有犯罪,就會判處被告依照法律應該接受的刑罰。
    • 實行公訴。第280條第一項:審判期日,應由法官、檢察官及書記官出庭。檢察官起訴被告以後,在法院的審判程序過程中,檢察官必須全程到法庭執行職務,代表國家控訴被告的犯罪行為,同時代表被害人表達意見,所以檢察官在審判法庭上,應該說明被告被起訴的犯罪事實及所涉及的法律條文、罪名,除了原先偵查過程中已經調查的證據以外,也可以再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並且詰問證人、對被告提出來的辯解或證據及應該被判處的刑度等事項表示意見,論告說明依所有調查的證據,被告應該被判有罪的理由及應該判處的法條規定,並且要注意對被告有利或不利的證據,協助法院發現真實。
    • 協助自訴。除了檢察官可以對犯罪嫌疑重大的被告提起公訴,由法院審理決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外,犯罪被害人如果認為某人有犯罪,也可以委任律師向法院起訴某人有某犯罪嫌疑,由法院審理決定被告是否有罪,也就是「自訴」程序。
  5. 其他人也問了

  6. 2020年11月25日 · 總結來說,地檢署的檢察官,比較像是打擊犯罪、找出真相的【偵查者】角色;而在法院的則是法官,是公正的第三方【審判者】--平衡於檢察官與被告的中間,以其專業作出不偏頗任何一方的公正審判。

  7. 環境部公告:廢止「水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檢測方法-氣相層析儀/火焰離子化偵測器法(NIEA W901.50B)」,自113年12月15日生效.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修正「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北寮至赤嶼陸連島摩西分海區域活動禁止事項」第1點規定,自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