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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公告之水庫,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但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會商水庫管理機關(構)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前項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檢討廢止原水庫之公告。
水利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細則依水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所稱地面水,指流動或停瀦於地面上之水;地下水,指流動或停瀦於地面以下之水。 但水道內河床下非飽和層內之伏流水屬地面水。 第 3 條. 本法第三條用詞定義如下: 一、防洪:指用人為方法控馭或防禦霪雨洪潦,以消減泛濫湮沒災害之發生。 二、禦潮:指以興建海堤等人為方法防禦海岸或河口地區潮浪之災害。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在私有土地內鑿井汲水,其出水量每分鐘在一百公升以下者,除依第一項規定免為水權登記者外,主管機關應訂定計畫令其限期辦理水權登記。
水利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訂定發布同日施行.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四十四年四月十九日行政院增訂及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四十八年七月一日行政院修正第 30 條條文.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八月五日行政院 (58) 台經字第 6366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五月十二日行政院 (64) 台經字第 3451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十六日行政院 (79) 台農字第 04841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30091298號令修正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水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經水字第1136020210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水利法施行細則 總說明(113.02.07).pdf. 水利法施行細則 對照表(113.02.07).pdf.
第一條 本細則依水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訂定 之。第二條 本法所稱地面水,指流動或停瀦於地面上之水;地下水,指流動或停瀦於地面以下之水。但水道內河床下非飽和層內 之伏流水屬地面水。第三條 本法第三條用詞定義如下:
931117-水利法施行細則-修正總說明.pdf 931117-水利法施行細則-修正對照表.pdf
水利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6日經授水字第10820215530號令公告. 主 旨:預告修正「水利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水利法第九十八條。 三、 水利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wra.gov.tw/)「水利法規查詢系統」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 開啟連結 )(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2024年2月7日 · 水利法施行細則 | 法規資訊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首頁. 法規資訊 中央現行法規. keyboard_arrow_left 回上頁. 法規類別. 行政/經濟/水利. 名 稱. 水利法施行細則. 制 (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32年3月22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經濟部經水字第1136020210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第六十六條條文,除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項自112年6月23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水利法施行細則 Enforcement Rules for Water Act. 1.中華民國 32 年 3 月 22 日行政院訂定發布同日施行. 2.中華民國 33 年 9 月 16 日行政院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 44 年 4 月 19 日行政院增訂及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 48 年 7 月 1 日行政院修正第 30 條條文. 5.中華民國 58 年 8 月 5 日 ...
水利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係依水利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授權訂定 ,於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發布施行,期間歷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 發布日期為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次係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修正 機關名稱,並配合綠能政策,推動水力發電與地熱能發電,及依一百十二 年六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五條之三第二項規定地 熱能發電設備設置者之水權年限,將水力用水及地熱能發電設備設置者之 水權年限予以提高;另考量民生及公共用水屬公益性質且具優先性,家用 及公共給水臨時使用權年限應予修正,爰修正本細則部分條文,修正重點 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修正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為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水利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 1. 第 二 章 水利區及水利機構 § 10. 第 三 章 水權 § 11. 第 四 章 水權之登記 § 20. 第 五 章 水利事業之興辦 § 41. 第 六 章 水之蓄洩 § 47. 第 七 章 水道防護 § 52. 第 八 章 水利經費 § 60. 第 九 章 附則 § 65.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水利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第22、29、54及66條)英譯草案 民國113年02月20日 水利法施行細則 民國113年02月07日 河川管理辦法 民國113年02月06日 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民國113年01月04日 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民國113年01月03日
水利法施行細則. 【現在位置】 最新六法 〉〉 法規目錄. 【法規名稱】 。 簡讀版 。 法律用語辭典 。 免費索取 。 題庫超連結六法. 水利法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113.02.07【發布機關】 經濟部.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訂定發布同日施行. 2‧.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修正發布. 3‧. 中華民國四十四年四月十九日行政院增訂及修正發布. 4‧. 中華民國四十八年七月一日行政院修正第30條條文. 5‧.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八月五日行政院(58)台經字第6366號令修正發布. 6‧.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五月十二日行政院(64)台經字第3451號令修正發布. 7‧.
業務主軸. 供水節水專區. 水利法修正新增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 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 水利工程資訊.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 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一般性海堤. 韌性臺灣-全國治水會議. 水利節專區.
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公告之水庫 ,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但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會商水庫管理機關 (構)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前項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檢討廢止原水 庫之公告。
中華民國105年9月13日經濟部經水字第10504604240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第 4條、第10條、第11條、第15條、第20條、第22條、第36條、第37條 、第56條、第58條;增訂第12條之1、第14條之1、第37條之 1、第55條 之1、第55條之2、第64條之1;刪除第46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 ...
水利法 Water Act. 1.中華民國 31 年 7 月 7 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71 條;並自 32 年 4 月 1 日施行. 2.中華民國 44 年 1 月 19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3、3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52 年 12 月 10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99 條;並自同日施行. 4.中華民國 63 年 2 月 2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5、10、11、18、19、20、26、34、36、37、39~41、46、52、60、63、65、71、73、79、81~83、85、87、89~95 條條文;並增訂第 8-1、19-1、47-1、60-1、 60-2、60-3、65-1、69-1 條條文.
水利法施行細則§64-1-全國法規資料庫.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友善列印. 條文內容.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4-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擅行取水、用水: 一、未依本法辦理水權登記而取水、用水者。 但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四日前已存在之水井,配合主管機關所定期限申報納管者,不在此限。 二、已取得水權,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記載事項而取水、用水者。 但主管機關為因應枯旱之合法水資源調度者,不在此限。 三、免為水權登記,經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令其辦理水權登記,其未依所訂期限辦理而取水、用水者。 法條.
確認實施計畫範圍及相關土地是否符合水利法第八十二條 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本署 河川 海岸 組 三 擬定 個別 實施 計畫 (一)內容應包括實施計畫範圍及範圍內得申請容積移轉土 地與周邊毗鄰土地及所屬土地使用分區之清查結果。
水利法施行細則. 異動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經濟部經水字第1136020210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第六十六條條文,除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項自112年6月23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水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所稱地面水,指流動或停瀦於地面上之水;地下水,指流動或停瀦於. 地面以下之水。 但水道內河床下非飽和層內之伏流水屬地面水。 第三條. 本法第三條用詞定義如下: 一、防洪:指用人為方法控馭或防禦霪雨洪潦,以消減泛濫湮沒災害之發. 生。 二、禦潮:指以興建海堤等人為方法防禦海岸或河口地區潮浪之災害。 三、灌溉:指用人為方法取水供應農田或農作物,以發展農業。
17 小時前 · 嘉義縣朴子溪防汛道路新港鄉溪北段有漂亮的苦楝樹綠色隧道,但民眾發現有十幾棵苦楝樹近來陸續枯死,樹幹遭環狀剝皮(見圖,記者蔡宗勳攝 ...
水利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訂定發布同日施行.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四十四年四月十九日行政院增訂及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四十八年七月一日行政院修正第 30 條條文.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八月五日行政院 (58) 台經字第 6366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五月十二日行政院 (64) 台經字第 3451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十六日行政院 (79) 台農字第 04841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30091298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98 年11 月3 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980064720 號令修正發布第29 條及第36條.
1 天前 · 嘉義縣朴子溪防汛道路新港鄉溪北段有部分苦楝樹遭到環狀剝皮枯亡,陸續死亡10多棵了,日前又出現新的剝皮,村民透過民代向第五河川分署反應 ...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Enforcement Rules for Water Supply Act. 1.中華民國 93 年 2 月 25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3005080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4 年 5 月 23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4046039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並增訂第 3-1~3-6、6-1 條條文. 3 ...
2024年5月3日 · 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十三條規定,各種使用地之分類及其性質如 下: (一)甲種建築用地: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 用地前,仍受水利法 及相關法令之限制。15.私有土地位於沿海自然保護區尚未納入其他法令保護區、核 ...
水利法施行細則 . 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訂定發布同日施行.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四十四年四月十九日行政院增訂及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四十八年七月一日行政院修正第 30 條條文.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八月五日行政院 (58) 台經字第 6366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五月十二日行政院 (64) 台經字第 3451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十六日行政院 (79) 台農字第 04841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30091298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98年11月3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980064720號令修正發布第29條及第3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