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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3月15日 · 曾被日媒狂酸是女高男低的格差婚」,婚後福原愛廣告代言費用依舊是江宏傑的3倍之多福原愛婚後曾任全日空形象大使代言費用就高達1億2,000萬日圓當然我們並不清楚福原愛與江宏傑的婚姻財產是否採用的是法定財產制假定雙方並沒有另外約定則根據媒體報導兩人在結婚之後合體接下家電休旅車等代言代言費高達10億日圓約合新台幣2億5,900萬元)。 全部的這些收入,將全數列為婚後財產;萬一離婚,一方將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約定財產制」有2種型態. 但除了法定財產制以外,還有「約定財產制」,顧名思義,就是要填妥書面契約,並向法院聲請、辦理登記。 約定財產制也有2種型態,一是「分別財產制」,一是「共同財產制」。

  2. 2019年8月6日 · 事先的規畫有:訂立遺囑─指名遺產分配方式,配偶運用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先請求財產的一半;保險方面─可以指定受益人為配偶,在一定額度內是可以免遺產稅的,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人的壽險、年金險等保險給付,在最低稅負制3,330萬額度內免稅。 不過最好是成立一個自益兼他益的信託,讓信託來照顧自己及配偶,最後剩餘的信託財產可以拿來捐作公益等。 2.子女離婚財產減半》你贈與的財產也大幅縮水? 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離婚的夫或妻任一方可向他方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也就是離婚的時候,看彼此在個人名下的婚後財產有多少財產,少的一方可以向對方要求分得對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一般人若沒有特別約定財產制,就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也就是夫妻財產各自保有所有權、管理與使用權,債務也各自負擔。

  3. 2017年9月7日 · 今天,我好像令幫我做臉部保養的美容姐姐了解到價值投資!!好開心! 其實一開始是她主動問我的,因為她說,她知道我一定會在這個大跌市(指2015年9月)不斷買入,接著就問到關於價值投資的問題了。 她問,為什麼我可以不用理會股價升跌?

  4. 2020年6月8日 · 這時候,因為這位女士即便已經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她仍然可以繼承母親的遺產,而其他繼承人跳過她,直接將遺產給分配完,所以她的繼承權被侵害了! 她可以在知道自己的繼承權被侵害的2年內,向台灣的法院提起「回復繼承權」的訴訟! 讓遺產回歸母親名下,所有繼承人們再重新分配! 當然,上面的遺產資料查詢及訴訟案件處理,雖然客戶人在國外,仍可以透過授權的方式,委任台灣的律師處理! 因此我和客戶也在諮詢討論完之後,提供相關的授權書給客戶,以便進行後續程序。

  5. 2017年2月7日 ·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2017.02.07 瀏覽數:33013.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一位女性朋友為了用最省錢的方式,照顧有月退俸的中風父、母親,便跟弟弟說好由她回家照顧,並由弟弟支付一半聘請外籍看護的費用。 剛開始時弟弟還能維持原先的承諾支付一半的生活費但久了之後弟弟覺得反正都是姐姐在顧根本沒有另外花錢請外籍看護工再加上不工作的姊姊也不過是在用父母的月退俸而已因此就開始藉故不付錢了。 更糟糕的是,由於照顧兩位老人家的工作太過勞心勞力,這位朋友才照顧了兩年,就發現自己罹患了乳癌。 由於她之前工作也沒累積多少資產,自己生病後開刀住院,連請看護的錢也不敢花,只能由幾位好朋友輪流到院照顧…。 事實上,這位朋友的例子,同樣是許多家有長照對象的現實縮影。

  6. 2020年4月9日 · 34歲那年,F戀愛了。 她和同事G,彼此愈走愈近。 然而同一年,F的媽媽,得了乳癌,她的人生,又開始翻天覆地。 同事G 40歲,有一套沒電梯的老公寓,月薪4萬3,000元,離婚了,要養兒子、付車貸、付安親班的費用,每個月剩不下什麼錢。 剩不下錢的G,對F給爸爸「零用錢」、付媽媽醫藥費的做法,非常有意見。 他憤慨地告訴F,不應該讓最孝順的人,承擔最大的責任,這不公平。 但F哭著說,媽媽只有一個,爸爸也只有一個,這是自己的命。 如果G不能風雨同舟、齊心協力,她也不會勉強,只是感到遺憾,感到可惜…說到這裡,F猛地深吸一口氣,睜大了眼眶。 她低下頭,往雙腳之間的地下,一陣抽泣。

  7. 2019年1月7日 · 最後只能和姊姊一起想辦法如何安置被騙了感情和房子的老父親。 雖然實務上比起詐騙,房子被盜賣的情況並不常見,但這種事說白了就是賭不起 ,到底我們該如何防止房子被盜賣、家裡長輩被騙的憾事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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