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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節稅宣導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遺產稅及贈與稅節稅手冊. 壹、遺產稅簡介. 更新日期:113-01-30. 一、課稅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 二、何時申報? 向何單位申報? (一) 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 (包括動產、不動產及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 (二)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向臺北國稅局申報。 (三)符合「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之案件,繼承人可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只要備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即可就近至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申報。 三、誰是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2.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節稅秘笈. 善用免稅額將財產贈與給子女. 更新日期:112-04-10. 贈與稅免稅額是每1位贈與人每1年244萬元為限,也就是每1位贈與人自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徵贈與稅。 如果您身為父或母,可每年運用244萬元的免稅額,以自己名義贈與現金給子女後,子女即可運用受贈之資金以自己名義投資、置產,此時,現金孳息及投資收益即歸屬子女所有 (此部分不算是父母的贈與)。 註:適用於111年1月1日起發生之贈與案件. 更多相關資訊. 附錄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聯絡資訊一覽表. 113-04-18. 善用特別扣除額省稅又利己. 113-03-28. 報稅節稅有撇步. 113-03-28.

  3. 如何辦理贈與稅申報? 4116 贈與人同1年內贈與財產總額在免稅額以下,要不要申報贈與稅? 更新日期:111-01-12. 贈與人在同1個年度內,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 (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但是如果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而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第24條) (財政部62.9.27台財稅第37365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4107 贈與稅應向什麼地方申報. 112-04-27. 4115 贈與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應如何填報? 110-06-24. 4114 申報贈與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股票應檢附那些文件? 110-06-24. 4108 申報贈與稅應檢附那些文件?

  4. 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贈與」,就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的財產無償送給別人,而別人也同意接受。但是財產的移轉有下列情形其中一項時,雖然沒有贈與之名,而有贈與之實,依照稅法上的規定仍以贈與論,需課徵贈與稅:1.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的債務。例如在 ...

  5. 如何辦理遺產稅申報? 3103 誰是遺產繼承人? 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 更新日期:112-04-27.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配偶需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 更多相關資訊. 3101 什麼人死亡應該辦理遺產稅申報? 112-04-27. 310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何謂「經常居住我國境內」及「經常居住我國境外」? 112-04-27.

  6.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尊親屬及直系姻親尊親屬),如果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已經年滿60歲,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 如果未滿60歲,符合下列情況,就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可以申報扶養: 1.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財政部公告之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112年度為新臺幣202,000元)。 例如:被扶養的直系尊親屬未滿60歲而且112年度所得總額沒有超過202,000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扶養,如果所得超過202,000元. 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之病人。 (財政部109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6510號令) 更多相關資訊.

  7.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遺產稅應納稅額之計算? 3601 遺產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更新日期:107-06-06. 1.106年5月12日 (含)以後發生之繼承案件: 遺產稅的應納稅額,係按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之課稅遺產淨額,再乘以規定稅率並減去累進差額及可扣抵的稅額後,計算應納稅額‧稅率表如下: 2.98年1月23日至106年5月11日 (含)以後發生之繼承案件: 遺產稅的應納稅額,係按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之課稅遺產淨額,再乘以單一稅率10%並減去可扣抵的稅額後,計算的應納稅額。 3.繼承事實發生於98年1月22日 (含)以前之案件,適用行為時之法律規定。 更多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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