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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汽機車強制險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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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很多人只知道汽機車強制險. [ 死殘給付 160萬 ] [ 傷害醫療給付 20萬] 的保障, 不知下列保障也都可以申請理賠呢 ! 1. 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 而救護車的費用或 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 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 全都可以申請理賠 ( 採實支實付 )。 除此之外 ,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 (坐計程車費用也可以喔 ) , 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 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 皆可申請看護金 ( 每日 1000元 ) 。 4. 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 導致遺存明顯醜形 ( 瘢痕、 線狀痕、凹痕 ......)

  2. 李應元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對汽、機車使用人在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時,迅速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經濟上的基本保障。 依據統計,自這項保險(八十七年)開辦以來,傷害醫療給付賠款至一 三年止,已經超過新台幣六百一十七億元,受惠人次達三百一十二萬人。

  3. 2019年10月15日 · 政府該介入的是這類工作的基本保障,例如計程車保乘客險一樣,要立法強制相關業者或個人投保一定金額以上的保險,不是全部市場機制,放任不管,這和汽機車強制責任險的意義一樣!

  4. 強制車險賠付受害人1萬元自費部分;健保先給付醫院1萬元,再向強制車險求償回這1萬元,等於2萬元全由強制車險負擔。 柯媽媽說,強制車險與健保都是「政策性保險」,沒有互相代位求償的道理,在國外,也沒有這種狀況。

  5. 柯媽媽舉例,假設車禍受害人受傷就醫,花費2萬元,1萬健保給付、1萬自費,強制賠付受害人1萬元自費部分;健保先給付醫院1萬元,再向強制求償回這1萬元,等於2萬元全由強制負擔。

  6. 黃清榮表示,件數多而金額下降主要是因為求償原則改變,僅限與汽機車交通事故有關就醫疾病,以疾病代碼分類,因此排除一些與事故無關疾病,如感冒。

  7. 屏東縣最近陸續有四名機車騎士,接到法院開庭通知,才知多年前私下和解的小車禍,因保險公司為車主付費修車後,把債權「賣給」財務顧問管理公司,被財顧公司回頭指控要付過失責任求償,莫名惹上官司又賠錢。 據了解,財顧公司都是在法定求償限期的最後一天提告,被告的機車騎士滿頭霧水,找上當初和解的轎車車主,車主也完全不知情。 因當初是私下和解,手邊沒有留下有利事證,往返法院疲於奔命之餘,最後只好讓步,同意財顧公司所提打折付款的「和解」條件。 針對這一現象,法官表示,保險公司利用專業知識,「合法」賣出債權給財顧公司追討車禍出險費,這種作為侵害善良無辜第三者,也破壞人性最可貴的互信一面,將函文財政部對這些保險公司祭出處罰,同時也提醒民眾,「為免天外飛來求償官司」,即使是小車禍,也千萬別私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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