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汽車保險查詢 相關

    廣告
  2. 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tmnewa.com.tw

    做好準備,意外發生不驚慌!線上投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超額責任險,享網路專屬優惠,立即試算. 24H網路試算投保,降低接觸風險,不必出門,4步驟快速獲保障!保費享專屬優惠,馬上了解

  3. Partnered with 160+ Carriers across the US. Trusted by over 15,000,000 Users. Get Cheap US Home Insurance Now. Start Your Free Online Quote & save $300! Fast & Easy.

搜尋結果

  1. 2019年4月8日 · 政府規定一定要投保的險種,若沒有投保被到,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汽車罰鍰3000至1萬5000元,機車則罰緩1500至3000元。 強制險主要賠償乘客、第三人的身體傷害或死亡,但不含財物損失。

  2. 2021年1月27日 · 車主在決定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時,最好是將傷害責任險與財損責任險進行搭配,並考量自身的需求及保額是否足夠,以因應發生保險事故時的需要。 舉例來說,你為自己心愛的自小客車向保險公司投保了1千萬的「第三人責任險」,因天雨視線不佳,撞到了過馬路的老人家,老先生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這時候你便可以透過保險公司的協助,若最終能與被害人家屬以600萬元達成和解的話,這600萬元的理賠金可能悉數由保險公司買單,而你一毛錢都不用付。 所以說如果沒有保險公司的協助,一般車禍當事人恐怕也很難負擔得起高額的賠償金,而這也是真實發生過的案例,可見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且保額最好愈高愈好。 當然保額愈高,相對保費也不便宜,加保前,車主自然要審慎評估、量力而為。

  3. 2023年2月12日 · shutterstock. 2023-02-12 16:47. +A -A. 加入收藏. 現代生活交通繁忙,就算自己小心,也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 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強制汽機車保險能發揮多大的效益呢? 只保強制責任險面對車禍的情況:保險公司不會派員參與調解. 因為受傷的對方不需和解,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責任保險的理賠,所以保險公司不會派理賠員協助,駕駛與車主只能自行車禍理賠的協商。 對方也可申請強制險理賠後,繼續提告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車禍的求償金額比你想像的高. 最近遇到一起2台機車的車禍,對方的腳部粉碎性骨折,您覺得合理的賠償金額多少呢? 對方的求償90萬,駕駛也認同應賠償對方,但對於只有強制險,30歲雙薪需養2個孩子的小家庭而言,真的是不可承擔之重。 車禍理賠項目有哪些?

  4. 2018年8月20日 · 2018-08-20 10:40. +A -A. 加入收藏. 關於「買保險」這件事,你最在意的點是什麼? 根據一項針對國人購買保險行為調查發現,有高達7成的保戶會因為「理賠迅速」願意推薦保險公司,而「理賠服務」更是最常被保戶掛在嘴邊討論的話題;「保險是無形的服務性商品,在購買之前除了要多比較各項保險商品所提供的保障外,最重要的就是售後理賠服務了」,小花平台認為,對於保險公司而言,最強有力的推薦不是名人或是藝人,無處不在的消費者及現有的保戶,才是口耳相傳下散佈好口碑的「螞蟻雄兵」,以下從壽險公會統計截至去(106)年2月底止,國內共計23家保險公司(本國19家、外商4家),為你分析其中理賠服務最受青睞、口碑最好的保險公司有哪幾家? 富邦、國泰、南山人壽高居理賠服務最好前3大.

  5. 2018年5月28日 · 陳伯燿表示,汽車竊盜險的承保範圍是指車輛遭偷竊、搶奪、強盜導致的毀損滅失,若只有零配件單獨被竊,必須另購零配件損失保險才能獲得理賠,另置於車內財物遭竊為不保事項,一樣無法獲得理賠。 3標準動作投保,保障最大權益. 有鑑於民眾常在不甚了解的狀況下投保,陳伯燿提醒投保前後3大要點,首先是事前先做足功課,才能避免事故發生時,因未投保或不符承保範圍而無法獲理賠。 建議投保前,對於保險項目須逐項諮詢業務人員後,再視個人需求購買合適的保障。 其次是,確實了解保單條款內容與不保事項為何,例如無照駕駛或酒後駕車屬於不保。 第三是,發生事故當下應立即請警察單位到場處理,以釐清事故發生狀況,建議同時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協助,以節省理賠申請步驟。

  6. 2019年1月31日 · 金管會官員表示,「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適用的車險,包括車體損失險、竊盜險及任意責任險;這次契約範本修改重點,包括第一,換車退費方式。

  7. 2019年3月4日 · +A -A. 加入收藏. 「這保險很奇怪,投保後,酒駕撞到人,竟然可以理賠。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施義芳日前在財委會上,出示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 (俗稱酒償險),直言:「駕駛人酒後駕車造成交通事故,導致車外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時,保險公司竟然可以理賠」,形同鼓勵酒駕,要求金管會一個月內研議將此附加條款拿掉。 酒駕 奪命事件層出不窮,根據警政署統計,每年平均取締酒駕違規件數達逾10萬件,累犯率也居高不下,在民意沸騰下,為了遏止酒駕犯罪,法務部日前完成《刑法》修正草案,針對酒駕全面加重刑責,累犯最重可判死刑。 「現在政府都在積極取締酒駕,竟然還有保險公司的保單提供酒駕保障,」施義芳認為,這與政府遏止酒駕政策不符合。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