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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 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第 3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金融 ...

  3. 2022年11月22日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條款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依規定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完成領牌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險Q&A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彙編 (111 年 12月) 「交通事故處理五步驟 —「放」、「撥」、「劃」、「移」、「等」

  4.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 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 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二、診療費用: (一)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包括下列: 1.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依法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2.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以病房費差額、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所需費用為限。

  5. 前述殯葬費之項目及金額,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本保險契約所稱被保險汽車,除經特別載明者外,指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汽車如被保險汽車附掛拖車者,於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應負賠償責任時,視為同一輛汽車但交通事故發生時,該拖車已與被保險汽車分離者,則不視為同一被保險汽車本保險契約所稱失能,指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訂定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所規定之失能。 本保險契約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 第 三. 條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應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請求權人給付保險金。 第 四.

  6.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 )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 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 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 ,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 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 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二、診療費用: (一)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包括下列: 1.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依法應自行負擔. 之費用。 2.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以病房費差額、掛號. 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 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

  7. 1. 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 2024-04-17. 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期間」 2024-04-17. 3. 訂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提存方式及廢止強制汽車責任保...... 2024-04-03. 4. 訂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分錄處理方式2024-04-03. 5. 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 2023-12-29. 6. 訂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第三條再保分入業務未報...... 2022-11-30. 7. 訂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第二條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2022-11-30. 8.

  8.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 項次. 3. 法令名稱. 汽車之範圍及應訂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之汽車種類 (111年11月25日) 項次. 4. 法令名稱. 保險業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管理辦法. 項次. 5. 法令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殯葬費項目及金額公告. (公告事項一、附件) 項次. 6. 法令名稱. 主管機關委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配合本法規定事項公告. 項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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