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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法規規定,私人小客車、營業小客車、普通重型機車的定期檢驗,檢驗期限為指定日前後一個月。 以指定檢驗日期為 111 年 10 月 1 日為例,則車主可選擇在 111 年 9 月 1 日至 111 年 11 月 1 日期間內,任意一天前往檢驗場完成檢驗。 這項規定賦予車主時間彈性,讓車主可以根據自身時間安排,選擇最適合的時機進行檢驗,避免因檢驗過期而受罰。 舉例來說,如果車主的指定檢驗日期為 111 年 10 月 1 日,但車主因出差或其他因素無法在該日期前往檢驗,車主可以選擇在 9 月初或 10 月底前往檢驗。 這樣一來,車主既能完成法定檢驗義務,也不必擔心因檢驗過期而遭到罰款。 因此,車主務必記住檢驗期限前後一個月的彈性安排,避免過期罰單的產生。
驗車期限前後一個月怎麼算? 驗車注意事項懶人包! 驗車時間多久一次? 一般自小客車出廠未滿5年免檢;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則每年驗車 1 次;超過 10 年每年驗車 2 次。 驗車時間務必要留意,別驗車過期小心被罰款喔! liwei1522.com. 驗車時間依照現行的驗車規定中 汽車在出廠後無論是小型車、大型車,還是大型重型機車都須要進行定期檢驗。 而每年須要驗車的次數,又以車種及出廠年份而定 🔸以下整理各車種及出廠年份規定的驗車時間: 📌自小客車、重型機車 • 未滿 5 年:免予定期檢驗。 • 5 年以上未滿 10 年:每年至少檢驗 1 次。 • 10 年以上:每年至少檢驗 2 次。 📌租賃自用小客車、貨車(租賃期 1 年以上) • 未滿 3 年:免予定期檢驗。
根據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說明,汽車驗車期限應於指定檢驗日期前後 1 個月內申請檢驗。另外,出廠逾 10 年營業大客車,則須於指定檢驗日期前 1 個月內申請檢驗。 至於驗車期限前後一個月怎麼算,舉例來說,假設汽車驗車的指定檢驗日期為 110.07.01,驗
「請於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申請檢驗」,請依行照之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1個月內)至監理所、站或就近各所、站委託之代檢廠參加定檢。
2021年7月1日 · 費用多少? 驗車過期怎麼辦? 因為每個車主都會遇到這天,所以 Mio 早就準備好完整的驗車懶人包,所有資訊條列清楚,保證看完後驗車大小事一次搞定! 驗車時間. 不管你是小型車、大型車,或是大型重機駕駛,剛出廠還不用每年驗車,但滿五年之後就要依下面的規定檢查: 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每年驗車 1 次。 超過 10 年:每年驗車 2 次。 通常車子在定檢前就會收到通知單,如果怕沒收到或要事先查詢,也可以利用監理所的 定檢網站 ,快速又正確。 驗車費用根據車齡、車型略有不同。 各種規費條列於下: 小型車:450 元 (超過 10 年,第二次驗車費用 300 元) 大型車:600 元. 大型重機:200 元. 驗車要帶哪些證件?
› 大型車行車視野輔助車輛 查詢 › 常壓液態罐槽車輛檢驗機構查詢 › 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 › 強制險擴大併同舉發專區 ... 例:民國78年7月2日,請填0780702 車號: 車種: 驗證碼: 換一張 查詢 本站熱門網頁 選號及轉帳作業 交通違規查詢結果 ...
2023年3月17日 · 營業用的拖車是每天都需要接受一年的汽車驗車服務、營業用的大客車則每年需要接受至少三次的汽車驗車服務,而租賃自用的客貨兩用車以及小客車,則是出廠三年內不用接受驗車服務,滿三年至六年則是每年接受驗車服務一次,六年以上則是一年兩次,最後就是多數人關注的自小客車了,自小客車出廠後五年內,無需接受定期驗車服務,滿五年至十年則是一年一次,十年以上則是一年需接受二次驗車服務。 還有其他各種車種,小編都幫你整理好表格囉! 讓你更加一目了然。 接受驗車服務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汽機車需要接受驗車的日期,皆會註記於行車執照背面,而我們可以於規定日期之前後一個月內帶著愛車前往委託代驗車廠/監理站/監理所進行驗車服務<約60天>。
汽機車. 車輛檢驗. 定期檢驗. _ [開啟新連結]列印內容. 定期檢驗. 辦理各項監理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部分所站未提供部分服務項目,前往辦理業務之前,請電洽各該站、分站。 各區監理所站地址、電話,可至 監理服務網 查詢. 小自客車 (不含幼童車及LPG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其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免予定期檢驗,5 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 次。 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每年至少檢驗3次。 租賃期1年以上租賃自用小客車或租賃自用小客貨兩用車未滿3年者免予定期檢驗, 3年 以上未滿6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6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 拖車每年至少定期檢驗1次。
屏東監理站提醒車主,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 (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體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如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一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辦理檢驗,逾期辦理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7條規定可罰新臺幣900元到1,800元。 承辦單位:屏東監理站第一股. 聯絡人:股長 ?盈丞 08-7666733 分機 101. 發布日期:109-05-19 13:17. 下架日期:109-08-31 13:17. 相關圖片.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屏東監理站提醒車主,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 (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體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如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一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辦理檢驗,逾期辦理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7條規定可罰新臺幣900元到1,800元。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mcU93. 相關圖片: 分享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