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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進貨事實者,若涉及詐術等嚴重漏稅意圖,最高可裁處十倍罰鍰外,並追究刑責。 過去,取得虛設行號發票扣抵營業稅是按二倍處罰,若漏稅額在1萬元以下者,裁處一倍;漏稅額超過1萬元以上者,最高可罰1.5倍。 財部說,未來不再區分是不是虛設行號發票,也不再按漏稅額高低決定裁罰倍數,罰鍰最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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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洗發票」大量詐領 上半年追回30件、18萬獎金 是怎麼回事?
拿到不實發票抵稅,還會受罰嗎?
稅務違章罰多少?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應如何訂定?
「洗發票」詐營業稅 最高罰十倍 虛設行號靠「洗發票」冒退營業稅,財政部有法可罰。 財政部已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倍數表,取得不實發票扣抵營業稅,不再區分是否為虛設行號,也不分有無販賣發票行為,只要使用不實交易對象發票抵稅,即可按漏稅額處 ...
罰鍰。 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者,處一倍之罰鍰;其屬下列違章情事,減輕處罰如下:一、漏稅額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下者,處 ‧五倍之罰鍰。 二、漏稅額逾新臺幣一萬元至新臺幣十萬元者,處 ‧六倍之罰鍰。 三、漏稅額逾新臺幣十萬元至新臺幣二十萬元者,處 ‧七五倍之罰鍰。 二、經主管稽徵機關執行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之罰停業後仍繼續營業鍰。 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者。 已補繳稅款者,處二‧五倍之罰鍰。 三、申請暫停營業後,未按所漏稅額處一‧五倍之依規定申請復業而營罰鍰。
2022年10月25日 · 近年頻傳民眾分散消費金額「洗發票」,也就是取得小額 統一發票 中獎,為杜絕此情況,財政部去年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由各區 國稅局 加強查核,若查到中獎異常案件,將不予給獎,今年上半年已查獲30件、應追回獎金18.47萬元,等於每案追回逾6千元,主要都以購買 塑膠袋 等小額發票最多。...
2009年12月8日 · 「洗發票」詐營業稅 最高罰十倍 虛設行號靠「洗發票」冒退營業稅,財政部有法可罰。 財政部已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倍數表,取得不實發票扣抵營業稅,不再區分是否為虛設行號,也不分有無販賣發票行為,只要使用不實交易對象發票抵稅,即可按 ...
2023年10月5日 · 財政部近日發布新解釋令,當營業人統一發票金額書寫錯誤,卻未作廢重開,導致短開銷售額時,可能涉及營業稅法多項罰則,這種情況下,將依據兩大原則來判定處罰方式。 財政部官員解釋,營業人發票金額開立錯誤,沒有將發票作廢重開,依規定應就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罰,罰則為銷售額的1%,最低1,500元,最高1.5萬元,可按次處罰。 發票金額開錯未作廢重開可能處罰. 除了前述「行為罰」,若因此涉及短開銷售額,而有漏稅問題時,將涉及到營業稅法其餘有關漏稅罰的罰則,財政部發布解釋令來說明,這種情況下行為罰、漏稅罰、或特別規定的適用順序孰先孰後。 根據財政部解釋令,有兩大原則。 首先,當前述的行為罰,同時涉及漏稅罰,也就是營業稅法第51條中「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規定(可罰五倍以下、得停止營業),則應擇一從重處罰。
營業稅法第51 條第1 項第3款規定部分(下稱營業稅法裁倍表) 銷貨時未依法開立發票,且於申報當期銷售額時亦未列入申報......於裁罰處二、行為罰 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1年內經第1 次查獲者,處0.5倍之罰鍰。. 二、修正後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部分(下稱稅捐稽徵法裁 ...
營業人觸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各款,同時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者,應擇一從重處罰。 所稱擇一從重處罰,應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就具體個案,按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所定就漏稅額處最高5倍之罰鍰金額與按稅捐稽徵法第44條所定罰鍰金額比較,擇定從重處罰之法據,再依該法據及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財政部97.06.30台財稅字第09704530660號令、101.05.24台財稅字第10104557440號令、109.11.03台財稅字第10904634191號令) 更多相關資訊. 虛開或非法出售統一發票之處罰規定? (0601) 112-05-10. 扣繳義務人扣取之稅款未向公庫繳納,要不要處罰? (0602) 11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