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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文書驗證民眾查詢系統. 首頁. 文書驗證查詢. 依公證書字號查詢 (未申辦) 依公證書字號查詢 (全部必填),請用正 (繁)體字輸入 Google翻譯 說明. 樣本. 公證書年度(西元年 例: 2017 ) 公證書字號(例: 川律公證內民 字第 088888 號) 字第 號. 請用正(繁)體字查詢(例如「证」→「證」);另「台」字仍請輸入「台」。 公證日期(例:2018/01/18): 省 (市/自治區): 公證處 (請先選取省 (市/自治區)): 驗證碼: 驗證碼看不清. 查詢. 清除.

  2. 海基會民眾查詢文書驗證申辦進度系統正式上線. 更新日期109-07-28. 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海基會今15日推出民眾查詢文書驗證申辦進度系統」,從此申辦文書驗證的民眾不必出門或撥打電話只要在家上網就可以隨時知道所申請文書驗證的辦理進度海基會的便民服務措施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依據1993年海基會與海協會在新加坡簽署4項協議其中之一即為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條規定:「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 」海基會即為受政府委託驗證大陸地區製作文書(例如婚姻登記、死亡除戶、扶養大陸親屬、繼承、請領各項給付等)真偽的單位。

  3. 首頁. 資訊公開. 常見問答.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常見問答. 全部. 文書驗證. 文教. 經貿. 旅行. 檔案應用. 1 文書驗證 什麼情形必須向海基會申請驗證? 109-07-22. 2 文書驗證 中國大陸公證書要到何處申請辦理如何查詢涉臺公證處? 109-12-16. 3 文書驗證 大陸方面何時會將公證書副本寄到海基會? 109-07-22. 4 文書驗證 海基會如何進行文書驗證? 109-11-19. 5 文書驗證 完成驗證後有何效力? 109-07-22. 6 文書驗證 赴中國大陸結婚,所需之單身證明等相關公﹝認﹞證書,應如何辦理? 109-07-22. 7 文書驗證 如何申報扶養中國大陸親屬? 109-10-29.

  4. 海基會將以書面通知結果,不發證明,除因公證書副本原因本會得主動查證外,亦得應當事人申請,向大陸方面查證申請查證須依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繳納手續費及郵電費600元,實地調查費及快遞費另計。 七、服務單位(一)「聯合服務中心」(地址為10465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捷運文湖線大直站3號出口》) 櫃檯服務:服務時間為9:00-17:00 ;文書驗證馬上辦收件時間為(例假日休息)。 電話服務:服務專線(02)2533-5995 ,服務時間為9:00-17:00(例假日休. 9:00-16:30. 息)(二)「中區服務處」(地址為40843 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95 號自強樓1樓) 櫃檯服務:服務時間為8:30-17:00 ;文書驗證馬上辦收件時間為(例假日休息)。

  5. 首頁. 常用連結. 分享到. 海基會民眾查詢文書驗證申辦進度系統. http://sefapplyap.sef.org.tw/Home/index. BACK. 為提供您最佳個人化且即時的服務,本網站透過使用"Cookies"記錄與存取您的瀏覽使用訊息。 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s技術支援。 Learn more. 本所收費與效力與法院相同。 歡迎來電或來信諮詢,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專業的公證法律相關知識。 如有假日或平日晚上辦理公認證需求,亦可來電預約。

  6. 故經海基會驗證之中國大陸公證書依法推定為真正可作為法院或政府機關認定之依據。 (又海基會與海協會已簽訂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該協議目前雙方相互寄送之公證書副本包括涉及繼承收養婚姻出生死亡委託學歷定居扶養親屬財產權利證明稅務病歷經歷及專業證明等14種。 (當事人向海基會申請文書驗證時如該公證書副本已寄達海基會經該會校對後含核驗正副本相符內容無矛盾無違反法令強制規定或公序良俗且無其他待查證事項者),最快可於1個小時內完成驗證如海基會尚未接獲公證書副本則將於副本到達後儘速完成驗證以利當事人使用。 (四)海基會聯絡方式如下: 電話:02-21757000. 傳真:02-21757070. E-mail:service@sef.org.tw

  7. 郵寄向海基會申請文書驗證 郵寄申請驗證,請依以下說明辦理: 填寫文書驗證申請書」:每一字號公證書應填寫一份,申請書可自行影印使用。 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代理他人申請者,請提出申請人出具之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檢附申請驗證之公證書正本乙份:若公證書有數字號者,每一字號公證書正本各乙份。 繳費方式: 臺灣:每一字號公證書應購買受款人為「海基會」之匯票或現金新台幣三百元,申請驗證之公證書有數份而字號相同者,第二份以上每份再加新台幣一百五十元。 申請加發副本者,每一份加收新台幣一百五十元。 大陸:每一字號公證書應繳納美金十元,申請驗證之公證書有數份而字號相同者,第二份以上每份再加美金五元。 申請加發副本者,每一份加收美金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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