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檢修申報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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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辦法第9條立即改善,改善完成後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報審核。 2.除申報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情形致立即改善有困難者,得先行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改善計畫書申報檢修結果。 3.本署消防專業技術人員查詢網頁,預計於113年1月1日起,僅提供查詢「實際執業
修正重點如下:一、增訂歇業或停業場所之檢修頻率及申報檢修結果期限(修正條文第5條);二、增訂管理權人得自行辦理滅火器、標示設備及緊急照明燈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方式(修正條文第8條);三、修正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結果有不符規定者,應立即
消防安全設備係屬於維護生命財產之重要設備,建築物或場所管理權人應確實負起維護消防安全設備之義務,使其能於火災發生時發揮應有之預警與保護功能,因此依法律賦予管理權人委託消防專技人員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並向消防機關申報之義務。 Q:什麼時候要做檢修申報? 答:甲類場所檢修頻率為每半年1次,甲類以外場所檢修頻率為每年1次,場所危險程度不同,檢修申報的時程也不同。 分散檢修申報的時程可避免太過集中而造成檢修人員或消防機關人力無法負荷,有關各類場所檢修申報期限詳如附件——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期限及申報備查期限表。 Q:沒做檢修申報會有什麼處罰? 答:如未依規定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得依消防法第38條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審查/查驗及檢修申報(消防安全線上申辦系統)(另開新視窗) 回首頁 隱私權政策 網站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2023年3月30日 · 公告日期:2023-03-30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檢修申報:. (一)依消防法第6條第1項所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辦理定期檢修. 消防安全設備;其檢修結果,應依規定期限報請 ...
目的. 小 中 大 列印facebooktwitter轉寄. 最新動態. 檢修申報制度. 在現代化的都市中,建築物機能日趨複雜,發生火災的危險因子也隨之增加,於是各國相關法規中對於各類建築物均訂定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以期及早發現火災,並及時加以控制,避免火勢進一步擴大,進而降低對人員生命與財產安全之危害。 面對日趨複雜的建築物機能及使用狀況,致使對消防安全設備的依賴性逐漸提高,為了應付日趨多元化的社會,消防法於民國八十四年八月進行修正,修正之重點為增加消防專業技術人員制度、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申報制度等措施之推行。
前項檢修基準公告前,依本法第六條第三項或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三條核准或認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應依申請核准或認可時提具之檢修方法及表格進行檢修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