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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5月27日 · 陸委會表示,《港澳條例第60條是指如果中國的作為讓香港情勢惡化導致香港的高度自治地位動搖甚至可能是香港與大陸地區無異台灣將被迫停止該條例一部或全部的適用港澳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台灣目前沒有難民法可以適用於在台灣申請庇護的香港抗議者港澳條例已經有相關的規範蔡英文表示台灣將更積極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提供香港人民必要的協助。 (本文由「 BBC News 中文 」授權轉載) 關於作者 BBC News中文. BBC News 中文 致力為全球華文受眾提供獨立、可信、中立,同時擁有國際視角、深度、廣度和維度,覆蓋新聞時事和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內容的綜合數碼時代多媒體平臺。 #香港. #台灣.

    • 「23條」是什麼?香港《基本法》23條是有關國家安全的條款,約定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安的行為,但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一直未能實現。23條的「七宗罪」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 23條與《國安法》罪行有何差異?「(香港)國安法針對的完全是2019年發生的罪行和情況,而不是一部全面的國家安全法律,也不包含23條全部的七宗罪。」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對BBC中文說。
    • 有了《國安法》,23條還有迫切性嗎?香港現行法例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包含23條的要求,但部分法律被指過時。廣告例如涵蓋間諜罪的《官方機密條例》,是將英國1919年訂立的法例本地化,而《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叛逆罪仍保留了「女皇陛下」等字眼。
    • 23條「政治任務」勢在必行?香港特首李家超近日多番表示23條立法是優先工作,強調「越快越好」、「不是交差」。廣告時事評論員林和立對BBC中文指出,目前的《國安法》已足以維持北京需要的「穩定」,「23條可能主要是形式上,象徵意義大於實際作用」,立法是為了進一步確立香港「二次回歸」。
  2. 2021年1月22日 · 防堵中國滲入台灣港澳條例第60條該怎麼用首要即是動用港澳條例第60條不再給予港澳特殊待遇。 過去香港人不管投資台灣、移民來台,都享有有別於中國大陸民眾、企業更優惠的條件。

  3. 2020年5月27日 · 中國人大審議香港國安法引發軒然大波台灣總統蔡英文說如果香港局勢惡化可能部分或全部不再適用港澳條例》,批評者指責蔡英文放棄香港」。

    • 四條罪名定義廣泛和模糊
    • 兩個權力很大的新機關
    • 警權擴大
    • 香港法院功能被削弱
    • 法例可以管轄全球所有人

    港區《國安法》的條文中並沒有明確就國家安全作出定義,分析認為,體現的立法思路是延續了中國2015年頒布的《國安法》中對國家安全的定義,包括傳統的國土安全、軍事安全、非傳統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等。很多法律專家也曾指出,中國特色的國安定義廣泛而模糊,為各方解讀和具體操作留下很多空間。 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港區《國安法》的四項罪名定義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讓當局去判斷嫌犯是否觸犯法例。 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舉例稱,國際人權標凖一般定義「分裂國家」行為必須包括使用武力,或使用武力威脅,以保障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等權利,但在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罪名不會以是否具備武力作標凖。 分析指出,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恐怖活動罪明顯是針對2019年香港示威活動曾經發生過的破壞行為,在《國安法》出台前...

    根據港區《國安法》,香港會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處理國安工作,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主要官員和紀律部隊首長。條文列明,委員會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所作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港大學者張達明認為,這等同說明香港立法會、申訴專員公署、法院均不能夠監察委員會的運作, 這有悖於法治社會中一貫要求公權者受獨立法院監管的精神。而這個委員會的開支由行政長官直接批准,同樣不受立法會審批,亦偏離了公共財政由立法會批准的慣例。 條文列明,北京中央政府亦會在港另設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負責「監督、指導」香港特區的國安工作。這個公署不受香港特區管轄,只要執行職務時有其證件,香港執法人員不能夠檢查、搜查和扣押他們,而且港府有關方面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妨礙其執行職務會被追究責任。 根據此法,公署在...

    根據港區《國安法》,香港警務處成立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案件,除了可以用香港現行法律所准予的措施調查案件的措施外,亦可以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證據的的處所、車輛、船隻、航空器以及其他有關地方和電子設備,強制限制離境、凍結資產,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擁有與偵查有關的資料的人提交資料以及在得到行政長官批准下,可對懷疑危害國安的人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 在過往,當香港警方在調查重大刑事案件時,要先得到法院批准,才能夠實施上述行為,但《國安法》實施後,警方則不用再受到法庭的限制。 據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透露,香港警方已成立國家安全處去執行《國安法》。他強調,不論涉及什麼行為,只要警員合理相信,就可以按香港《國安法》進行拘捕、調查及搜證,有足夠證據就作出檢控。

    按港區《國安法》,香港行政長官有權選擇若干名法官,處理國安案件,特首指定法官前可徵詢國安委員會(特首是該委員會的主席)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期為一年。 有意見認為,一些法官持有外國國籍,或不適合審理國安案件。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強調,特首可以指定法官,對法官獨立行使審判權沒有影響。 但香港法律界擔心,如果指定法官作出了中央認為不對的決定,翌年可能不獲指派處理國安工作,令法官難在無壓力下處理案件。以往,香港特首需要按照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作出建議委任法官,委任屬於禮節性,但港區《國安法》下,特首的委任法官權力不受約束。 港大學者張達明批評,港區《國安法》充滿內地社會主義特色,法律用語等都與香港一向採用的普通法概念不同,而條文設計很多方面限制香港法院的權力,例如香港法院無權過問駐港...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中國法教授郭丹青(Donald Clarke)稱,新法例是對全世界所有人實行境外管轄權,比起中國本身的《國安法》範圍更廣,例如一個美國專欄作家提倡「藏獨」,也不一定受影響,但如果犯香港《國安法》,就很可能受牽連,「如果你說了什麼東西得罪中共或香港當局,遠離香港。」 多名支持「港獨」或因示威活動被捕的香港人已流亡海外,過去一些流亡海外的民運人士和各國政治人物,曾在關口被拒入境。一些分析認為,如果中國或香港和各地有引渡協議,只要認定此人犯下港區《國安法》的罪行,都可以提出尋求引渡,移交回來受審。 不過港大學者張達明對BBC中文表示,國際移交協議一般不包括政治罪行,而且需要兩地均把相關罪名視為違法,一般法治成熟的國家,都不會就港區《國安法》移交嫌犯到中港地區。不過他點出,法例適...

  4. 2024年2月1日 · BBC News 中文. 發布時間:2024-02-01. 瀏覽數:2093. 文件不少內容引起關注,例如新增的 「境外干預」罪將禁止港人與外國及台灣政治組織聯繫,「國家秘密」的定義涵蓋「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秘密」,「叛國」罪包含「隱匿叛國」 等。 此外,港府擬擴大警方執法權,可將羈留時間從目前不超過48小時大幅延長至14天。 特首李家超1月30日上午在記者會表示,涉23條的案件將根據香港法律在香港審訊,不會送到中國大陸。 他強調政府「容許」批評意見,指犯法的標準很「清晰」,是涉案人士「有沒有意圖、有沒有用心」,但他沒有進一步說明如何界定意圖。

  5. 2020年5月28日 · 「中央終於忍無可忍。 香港經歷一年的暴亂,而且還沒停止, 美國和反對勢力都不願收手,中央如果再不出手,就來不及了,」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說。 他分析,從中方角度來看,2014年雨傘運動開始,美國就有意利用香港本地運動,製造政治鬥爭、打擊親中勢力和中國政府,「反送中的傷害特別大。 原先中央希望香港問題由香港自己解決,但誰知道局勢一直惡化下去。 失去耐性,不信任港府的中國政府,只好自行出手, 這回對香港祭出國安法,實際劍指的對象,則是美國。 「中國所有的對港政策,其實都是對美政策的一部份,」香港中文大 學政治與行政學系講師李家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