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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5月28日 · 港版國安法」的授權立法決定今天在中國全國人大閉幕會議中獲高票通過,接下來將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審議。 這部法令在內容和執行上有許多爭議,包括未來中國國安是否會在香港執法。

    • 四條罪名定義廣泛和模糊
    • 兩個權力很大的新機關
    • 警權擴大
    • 香港法院功能被削弱
    • 法例可以管轄全球所有人

    港區《國安法》的條文中並沒有明確就國家安全作出定義,分析認為,體現的立法思路是延續了中國2015年頒布的《國安法》中對國家安全的定義,包括傳統的國土安全、軍事安全、非傳統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等。很多法律專家也曾指出,中國特色的國安定義廣泛而模糊,為各方解讀和具體操作留下很多空間。 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港區《國安法》的四項罪名定義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讓當局去判斷嫌犯是否觸犯法例。 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舉例稱,國際人權標凖一般定義「分裂國家」行為必須包括使用武力,或使用武力威脅,以保障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等權利,但在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罪名不會以是否具備武力作標凖。 分析指出,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恐怖活動罪明顯是針對2019年香港示威活動曾經發生過的破壞行為,在《國安法》出台前...

    根據港區《國安法》,香港會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處理國安工作,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主要官員和紀律部隊首長。條文列明,委員會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所作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港大學者張達明認為,這等同說明香港立法會、申訴專員公署、法院均不能夠監察委員會的運作, 這有悖於法治社會中一貫要求公權者受獨立法院監管的精神。而這個委員會的開支由行政長官直接批准,同樣不受立法會審批,亦偏離了公共財政由立法會批准的慣例。 條文列明,北京中央政府亦會在港另設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負責「監督、指導」香港特區的國安工作。這個公署不受香港特區管轄,只要執行職務時有其證件,香港執法人員不能夠檢查、搜查和扣押他們,而且港府有關方面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妨礙其執行職務會被追究責任。 根據此法,公署在...

    根據港區《國安法》,香港警務處成立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案件,除了可以用香港現行法律所准予的措施調查案件的措施外,亦可以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證據的的處所、車輛、船隻、航空器以及其他有關地方和電子設備,強制限制離境、凍結資產,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擁有與偵查有關的資料的人提交資料以及在得到行政長官批准下,可對懷疑危害國安的人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 在過往,當香港警方在調查重大刑事案件時,要先得到法院批准,才能夠實施上述行為,但《國安法》實施後,警方則不用再受到法庭的限制。 而香港警方也可以在香港特區以外的地方聘請合格的專門人員和技術人員,被視為可以聘用在大陸受訓的執法人員到香港執法。 據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透露,香港警方已成立國家安全處去執行《國安法》。他強調,不論涉及什麼行為,只要警員合理相信,就可以按香...

    按港區《國安法》,香港行政長官有權選擇若干名法官,處理國安案件,特首指定法官前可徵詢國安委員會(特首是該委員會的主席)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期為一年。 有意見認為,一些法官持有外國國籍,或不適合審理國安案件。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強調,特首可以指定法官,對法官獨立行使審判權沒有影響。 但香港法律界擔心,如果指定法官作出了中央認為不對的決定,翌年可能不獲指派處理國安工作,令法官難在無壓力下處理案件。以往,香港特首需要按照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作出建議委任法官,委任屬於禮節性,但港區《國安法》下,特首的委任法官權力不受約束。 港大學者張達明批評,港區《國安法》充滿內地社會主義特色,法律用語等都與香港一向採用的普通法概念不同,而條文設計很多方面限制香港法院的權力,例如香港法院無權過問駐港...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6至38條,無論該人是否香港居民,是否身在香港,《國安法》同樣適用。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中國法教授郭丹青(Donald Clarke)稱,新法例是對全世界所有人實行境外管轄權,比起中國本身的《國安法》範圍更廣,例如一個美國專欄作家提倡「藏獨」,也不一定受影響,但如果犯香港《國安法》,就很可能受牽連,「如果你說了什麼東西得罪中共或香港當局,遠離香港。」 多名支持「港獨」或因示威活動被捕的香港人已流亡海外,過去一些流亡海外的民運人士和各國政治人物,曾在關口被拒入境。一些分析認為,如果中國或香港和各地有引渡協議,只要認定此人犯下港區《國安法》的罪行,都可以提出尋求引渡,移交回來受審。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教授黎安友(Andrew Nathan)稱,在海外支持香港民主的人士...

  2. 2020年6月17日 ·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新一次常務委員會即將召開之際北京港澳事務系統高官再次就港版國家安全法》」內容表態引發更多爭議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星期一6月15日在一場官方研討會上稱北京中央政府應當保留在極其特殊情況下對香港發生的國安案件實行管轄香港民主派法律與政界人士質疑這違反了香港基本法所保證的獨立司法權與終審權。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星期二(16日)稱,「妖魔化、污名化」北京立法工作的人「與廣大市民為敵」,要求馬上停止。 分析人士對BBC中文指出,鄧中華的言論「反映現實」,港人不應對北京可能撤回立法抱有幻想。 據官方新華社報道,中國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將從星期四(18日)起一連三天在北京舉行。 目前已公布的議程並未包括「港版《國安法》」。

  3. 2020年7月7日 · 大陸日前通過「港版國安法」後,大幅打壓人言論與司法自由,該法適用範圍更直接包含了「全世界」。香港政府昨(6日)深夜公布了《實施細則》於今(7日)生效,內容竟要求台灣「政治性組織」配合,若不遵從或給虛假、不完整資料,可判處罰款或監禁。

  4. 2020年6月19日 · 前特首董建華曾經嘗試在香港推動中國國安法立法工作最終失敗也令它變成香港政治的敏感地帶

  5. 2020年6月8日 · 恆基兆業集團主席李家傑表示制訂港版國安法」,為維護香港的長治久安若失去和平和穩定繁榮和發展就無從談起香港的經濟地位也難以保存新地集團主席郭炳聯稱訂立港版國安法可有效締造香港安定有序的投資營商和社會環境新世界集團主席鄭家純稱相信有關法規會為本港建構更平和的營商環境和社會氣氛

  6. 2020年7月1日 · 港版國安法正式實施 陸委會回應了. 2020/07/01 12:18 中央社 字級: 字 字. 「港區國安法昨晚間11時公布全文並正式實施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對此表示,「我總結一句話」,「這是天朝帝國對世界的子民發出的律令」。 打造極致美麗,堅持原廠愛爾麗點我了解更多. 至於政府是否會停止適用港澳條例? 陳明通表示,「港區國安法」大大折損香港特區政府的自主性,政府會密切觀察發展,適時說明如何因應。 面對香港變局,大陸委員會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所設置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揭牌儀式,由主任委員陳明通及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張小月出席。 陳明通在接受媒體聯訪時,作上述表示。 針對「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後所產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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