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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 · 必睇CRE、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懶人包+攻略. 撰文:邵蔚昀 張雨靜. 出版: 2024-04-29 14:53 更新:2024-04-29 14:54. 18. 【公務員/公務員招聘/綜合招聘考試/CRE】每次見到公務員職位招聘都心思思?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取得合格成績已成為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 如有意應徵成爲公務員就繼續往下看了解考試內容、申請流程和10條《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參考問題吧! 👉公務員鐵飯碗極吸引?後生仔考政府工注意7件事 專家:呢樣好惡頂. 有不少政府公務員職位要求申請人通過綜合招聘考試(CRE)作爲語文能力要求。 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合格成績已經成爲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如果曾考《基本法》測試(BLT)亦需要重考。
2024年4月25日 · 中國第13屆全國人大3次會議21日晚間公布議程,確定將港版《國安法》排入審議後引發軒然大波,草案內容已於22日公布,草案除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下重典外,北京當局更可根據需要在港設立國安機構,令港人陷入恐慌,香港股市應聲狂跌逾1500點,網路搜尋「移民」,下載VPN軟體以防未來遭港府監察禁網的比率、下載量急升,不少意見領袖開始刪除臉書(Facebook)專頁及Youtube頻道以防秋後算帳,已觸發自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以來港人最大的信心危機。 議案定於28日表決,咸認將無懸念通過,並預料在8月通過草案後正式成為香港法例。
4 天前 · https://youtu.be/cq1qMRVynmM?si=h5I4kFEY1xZgNXGr 英國警方2024年5月13日起訴3男違當地國安法。曾任港警司、與港特首李家超同窗兼合照、擁中英籍的駐倫敦經貿辦經理袁松彪,被控為港府利益,聘請及指示2名壯男特工,監視流亡當地港人及企圖闖進
2024年4月22日 · 除此之外,《香港國安法》訂立的四類罪行: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是針對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中最為突出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但香港特區仍有責任,也有實際需要,通過立法禁止這四類罪行以外的,同樣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因此,香港仍需要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 其實,放眼全球,很多國家和地區都在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美國最少有21部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不僅涵蓋叛國、間諜活動、恐怖主義等行為,更擴展到經濟、軍事、教育等層面。 英國從1848年開始,就先後頒布法律規管叛國、恐怖活動、間諜活動以及非法披露官方機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更多閱讀: (有片)國安條例Q&A|目前香港有哪些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
2024年5月4日 · 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2003年,香港首任行政長官 董建華 任內推出《 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在 同年七一遊行 後撤回。 2004年9月, 立法會選舉 結束, 自由黨 晉身為立法會第2大黨,自由黨主席 田北俊 即時向董建華建議重新提交23條草案予立法會諮詢,但董建華拒絕。 2010年8月21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王敏剛 表示,由於國際形勢危急,不時發生恐怖活動,香港不應再迴避問題,愈快立法愈好,因此會在下周在北京舉行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 上,重新要求香港特區政府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 [8]
2024年5月7日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於會議期間作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草案)的說明,稱「駐港國安公署」職能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以及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資訊等。 該說明指出,駐港國安公署只會在「特定情形下」,對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進行管轄和執法。 不會取代香港特區有關機構的責任,也不會影響特區依據基本法享有的獨立的司法權和终審權。 這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有利於支持和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和司法工作。 報導指出,這可能是繼中聯辦、解放軍駐港部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後,第4個北京駐港機關。
2024年5月4日 · 2020年6月30日,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表決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涵蓋 分裂國家 、 顛覆國家政權 、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項罪行,並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中在香港施行,但此舉不等同取代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 2024年3月8日,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正式 刊憲 並正式在 香港第七屆立法會 進行首讀,同月19日二讀、三讀通過。 準此,《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由 香港行政長官 李家超 簽署後同年3月23日刊憲生效 [2] [3] 。 國安條例以 中共中央總書記 習近平 提出的「 總體國家安全觀 」為指導原則 [4] [5] [6] 。 條文草擬 [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