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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5月29日 · 中國大陸昨28日全國人大會議中以2,878票同意1人反對6人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港版國安法」,此後將可跳過香港立法會由北京直接掌控香港國安眾人好奇那唯一的一票反對票是誰投的有中國大陸網友指出疑似是香港人大代表田北辰紛紛砲轟他是垃圾搗亂香港想分裂中國大陸田北辰也在晚間趕緊澄清自己當時是投下贊成票。 【益比喜】超級寵媽節💖倒數買一送一 . 是誰敢投下唯一一票反對票? 雖然中國大陸人大採匿名投票制,但多數代表都非常聽話,對於國家重大政策方針走向通常「團結一致」,也因此中國大陸網友對於這一票「不想讓香港更安定」的反對票非常反感。 有中國大陸網友在微博上爆料,指出這一票反對票疑似就是香港人大代表田北辰投下的。

    • 四條罪名定義廣泛和模糊
    • 兩個權力很大的新機關
    • 警權擴大
    • 香港法院功能被削弱
    • 法例可以管轄全球所有人

    港區《國安法》的條文中並沒有明確就國家安全作出定義,分析認為,體現的立法思路是延續了中國2015年頒布的《國安法》中對國家安全的定義,包括傳統的國土安全、軍事安全、非傳統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等。很多法律專家也曾指出,中國特色的國安定義廣泛而模糊,為各方解讀和具體操作留下很多空間。 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港區《國安法》的四項罪名定義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讓當局去判斷嫌犯是否觸犯法例。 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舉例稱,國際人權標凖一般定義「分裂國家」行為必須包括使用武力,或使用武力威脅,以保障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等權利,但在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罪名不會以是否具備武力作標凖。 分析指出,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恐怖活動罪明顯是針對2019年香港示威活動曾經發生過的破壞行為,在《國安法》出台前...

    根據港區《國安法》,香港會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處理國安工作,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主要官員和紀律部隊首長。條文列明,委員會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所作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港大學者張達明認為,這等同說明香港立法會、申訴專員公署、法院均不能夠監察委員會的運作, 這有悖於法治社會中一貫要求公權者受獨立法院監管的精神。而這個委員會的開支由行政長官直接批准,同樣不受立法會審批,亦偏離了公共財政由立法會批准的慣例。 條文列明,北京中央政府亦會在港另設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負責「監督、指導」香港特區的國安工作。這個公署不受香港特區管轄,只要執行職務時有其證件,香港執法人員不能夠檢查、搜查和扣押他們,而且港府有關方面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妨礙其執行職務會被追究責任。 根據此法,公署在...

    根據港區《國安法》,香港警務處成立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案件,除了可以用香港現行法律所准予的措施調查案件的措施外,亦可以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證據的的處所、車輛、船隻、航空器以及其他有關地方和電子設備,強制限制離境、凍結資產,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擁有與偵查有關的資料的人提交資料以及在得到行政長官批准下,可對懷疑危害國安的人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 在過往,當香港警方在調查重大刑事案件時,要先得到法院批准,才能夠實施上述行為,但《國安法》實施後,警方則不用再受到法庭的限制。 而香港警方也可以在香港特區以外的地方聘請合格的專門人員和技術人員,被視為可以聘用在大陸受訓的執法人員到香港執法。 據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透露,香港警方已成立國家安全處去執行《國安法》。他強調,不論涉及什麼行為,只要警員合理相信,就可以按香...

    按港區《國安法》,香港行政長官有權選擇若干名法官,處理國安案件,特首指定法官前可徵詢國安委員會(特首是該委員會的主席)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期為一年。 有意見認為,一些法官持有外國國籍,或不適合審理國安案件。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強調,特首可以指定法官,對法官獨立行使審判權沒有影響。 但香港法律界擔心,如果指定法官作出了中央認為不對的決定,翌年可能不獲指派處理國安工作,令法官難在無壓力下處理案件。以往,香港特首需要按照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作出建議委任法官,委任屬於禮節性,但港區《國安法》下,特首的委任法官權力不受約束。 港大學者張達明批評,港區《國安法》充滿內地社會主義特色,法律用語等都與香港一向採用的普通法概念不同,而條文設計很多方面限制香港法院的權力,例如香港法院無權過問駐港...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6至38條,無論該人是否香港居民,是否身在香港,《國安法》同樣適用。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中國法教授郭丹青(Donald Clarke)稱,新法例是對全世界所有人實行境外管轄權,比起中國本身的《國安法》範圍更廣,例如一個美國專欄作家提倡「藏獨」,也不一定受影響,但如果犯香港《國安法》,就很可能受牽連,「如果你說了什麼東西得罪中共或香港當局,遠離香港。」 多名支持「港獨」或因示威活動被捕的香港人已流亡海外,過去一些流亡海外的民運人士和各國政治人物,曾在關口被拒入境。一些分析認為,如果中國或香港和各地有引渡協議,只要認定此人犯下港區《國安法》的罪行,都可以提出尋求引渡,移交回來受審。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教授黎安友(Andrew Nathan)稱,在海外支持香港民主的人士...

  2. 2020年6月23日 · 香港版國安法草案初步訂明中國中央政府將在香港設立駐港國安公署特定情形下極少數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目前並沒有清楚定義何謂特定情形」,亦沒有交代管轄權牽涉的範圍香港法律界和政界擔心這可能涉及跨境執法和司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關注中央的管轄權是否包括偵查封屋拘捕審案判決等如管轄權包括這些權力是否代表當案件被視為特定情形該人已突然進入中國司法制度不知有何權利保障」。 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一旦容許中央對國安案件有管轄權,「就等同打開缺口」,令本港失去「一國兩制」。 他說中央政府視國家安全凌駕一切,即使條文規範「極少數」個案,「最終都是任由中央演繹」。

  3. 2020年6月13日 · 隨著英國外交部發表最新一份香港半年報告書》,並在其中再次談論港版國家安全法》」,中英兩國也再次陷入外交爭端。 英國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Dominic Raab英國駐港澳總領館漢化名藍韜文在星期四6月11日發表的報告中警告中方對香港頒行有關法律將完全牴觸香港基本法》,以及中方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中承諾擔負之義務。 中國外交部駐香港公署與香港特區政府星期五(12日)分別對報告內容表示「堅決反對」。 其中,外交部公署指斥英方「罔顧事實,沉迷殖民舊夢」,並稱中國14億人民維護國家安全的「鋼鐵意志」不被動搖。 有香港民主派人士對BBC中文記者表示,認同儘管北京曾聲稱《聯合聲明》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英方仍盡其一己之責確保《聲明》得以落實。

  4. 2020年5月28日 · 近日大陸擬出針對香港的港版國安法」,引起香港人民強烈反彈認為這將使香港失去自由因而使許多香港人走上街頭遊行抗議與警方爆發衝突引起外界關注28日大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2878票贊成6票棄權和1票反對通過法案

  5. 2020年6月17日 · The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鄧中華的言論都引來了什麼樣的評論譚耀宗作為唯一一位能參與港版國安法》」審議的港區全國人大常委星期二向香港本地媒體承認他是首次聽聞港版國安法》」該讓北京具備在港執法權和司法權這種說法譚耀宗接受香港商業電台電話採訪時多次被追問何謂極其特殊的情況」。 他說:「我想跟你說,過去這些問題是沒那麼明顯的,最近這年來是很明顯的,對不? 當節目主持人追問何謂「明顯」,譚耀宗語帶驚訝地反問說:「哇! 那去年一整年那些『黑暴』事件背後,這些外國勢力直接干預,這還不打緊嗎?

  6. 2020年6月30日 · The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香港國安法草案細節引發的五大爭議. 中國人大推涉港國安法國際媒體感嘆香港的終結」 「憲制責任」到「燙手山芋」:回看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 專家稱香港司法制度受到衝擊. 陳景生對BBC表示國安法訂立的過程觀察到中港兩地政府均想把大陸的司法制度應用在香港。 他舉例說,根據草案,中國將會成立駐港國安公署,在特定情況對「極少數」案件行使管轄權,但沒有清晰界定何謂「極少數」,亦沒有交代何謂管轄權。 他又批評,「國家安全」這個字的定義可以很廣闊,包括香港內部的治安、食品衛生安全等問題也可被納入成為「國家安全」的一部分,削弱香港的「一國兩制」,字眼上的模糊性,令香港法律界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