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6月24日 · 刑法第354條規定: 「毀棄、損壞 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 致令不堪用 , 足以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首先要向讀者說明的是,這不是嚴重的犯罪,因此被設定成「告訴乃論之罪」 (刑法第357條),必須要 由被害人或其他告訴權人在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內,提出告訴 ,只要超過一天,檢察官就會不起訴處分了! 而所謂「毀棄」,就是根本毀滅物之存在;「損壞」,則是指物品之全部或一部因其損壞致喪失效用(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323號判決意旨參照);至於「致令不堪用」,則係指毀棄、損壞以外,雖未毀損原物,然 足使他人之物喪失特定目的之效用 。 三、潑漆的問題在於「破壞美觀」:

  2. 2024年3月6日 · 根據刑法第354條規定所述,毀損他人文書、建築物、礦坑或船艦「以外」的物品,或是因為毀損而使這些物品不能使用,以致損害公眾或他人的人,將因為毀損罪判刑而被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以下的罰金。 (二)一般毀損罪構成要件. 只有故意毀損,毀損罪才會成立,並且以刑法來解決(而觸犯刑法就可能會有前科);但如果是不小心,單純是「過失毀損」則以民事賠償處理即可。 不過並非每件「故意損害」都會成立,毀損構成要件並非「外觀」覺得受到損害,就可以讓對方在法律上被定罪。 比如過往也曾有「潑漆」但不構成損害的例子,因為「潑漆」的行為最後所釀結果並不符合「毀損」的定義,故不定罪。 (102年簡上字第133號)

  3. 亂噴漆塗鴉的行為一直以來是令人頭痛的問題甚至有人塗鴉會出現髒話不雅字眼在新聞上也時有所聞有民眾為了洩恨會在他人的汽車門口潑漆此舉不但有礙觀瞻也讓人感到不適究竟潑漆塗鴉的行為會涉及到什麼刑責就讓我們來繼續看下去

  4. 6 天前 · 嘉義市中興路一間簡餐店爆發勞資糾紛,今天清晨下、砸破玻璃。警方調查發現涉案人是4名少年,晚間通知到案說明,全案依刑法毀損罪 ...

  5. 2021年7月4日 · 洩忿潑油漆依照司法實務見解的看法雖潑灑油漆之舉雖不致使鐵捲門牆壁地板喪失效用但鐵捲門牆壁亦有整齊美觀美感功用而潑油漆已導致原有外形發生不良改變因此構成刑法第354條所規範之毀損罪。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7 年度竹簡字第 947 號 刑事簡易判決. 按刑法第354條係以毀棄、損壞前2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為其構成要件。 而所謂「毀棄」,係指根本毀滅物之存在,即毀滅拋棄而消滅物之全部效用或價值之行為;所謂「損壞」,係指改變物質之形體而減損物之全部或一部之效用或價值之行為;另所謂「致令不堪用」,則指毀棄、損壞以外,雖未毀損原物,或未變更物之形體,然消滅或減損物之一部效用或價值,即足使他人之物喪失特定目的之效用者而言。

  6. 2022年1月27日 · 香港藝人何韻詩3年前來台參與台港大遊行受訪時遭統促黨成員胡志偉從頭頂潑紅漆檢方依妨害集會遊行強制公然侮辱毀損等罪起訴胡志偉等11名統促黨成員但台北地院只認定胡志偉有罪依毀損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其餘10人無罪判決理由出爐法官認為僅胡志偉有毀損公然侮辱的犯意但潑漆後活動照常舉行不構成妨害集遊強制罪10人則是因無法證明與胡志偉達成犯罪共識或行為分擔故判無罪。 檢警調查,胡志偉等人得知何韻詩、黃之鋒等人2019年9月29日在台北參與台港大遊行,透過LINE群組「康樂活動」聯繫分工,當天上午也聚集謀劃,打算趁何韻詩和黃之鋒現身時伺機施暴。

  7. 6 天前 ·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5日電嘉義市近期發生一起公寓大樓遭5次潑漆潑糞事件讓近百名住戶心生恐懼時代力量市議員王浩今天在議會質詢警察局長沈炳信表示潑漆嫌疑人已被移送法辦王浩在市政總質詢表示這起多次潑糞潑漆事件發生在世賢路三段的1棟公寓大樓自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前後發生多達5次潑漆甚至還潑糞住戶多次求助無門便向民意代表陳情呼籲警方應對同一地點同樣型態犯罪類型有更嚴謹作業流程。 沈炳信指出,這起案件起因於潑漆嫌疑人與住戶間有男女感情糾紛,因雙方沒有妥善處理,才會衍生後續潑漆行為,目前這名嫌疑人已被移送法辦。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8. 2024年1月4日 · 據了解三重警分局是於11日上午9時5分... 社會 2023/11/09 05:49. 食材不鮮吃壞肚子? 高雄2男2少年對餐廳潑漆被逮. 高雄市新興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於今9日凌晨1時24分接獲報案指店家門口遭人潑漆毀損警方快打警組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查看到場時涉案人皆已停止滋事循線將陳男21歲)、何男20歲與另2名少年... 社會 2023/10/27 13:15. 囂張! 為女兒認祖歸宗兼討債 女直播主撂人包圍派出所10人被逮.

  9. 2021年10月6日 · 鄭啟龍心生不滿透過網路蒐集林榮基個人資料及銅鑼灣書店附近街景照片邀集曾士晟曾士峰兄弟伺機潑灑紅色油漆去年4月21日上午鄭啟龍等3人分別搭乘計程車到銅鑼灣書店附近守候曾士晟兄弟見林榮基進入中山區中山北路咖啡店戶外座位區用餐時曾士峰拿出隨身攜帶的瓶裝紅漆倒入紙杯衝向林榮基猛力潑灑曾士晟則持手機拍攝林榮基潑漆前後照片。 判決指出,鄭啟龍等3人造成林榮基頭部、臉部、上半身及雙手等部位都沾染紅漆,而受有表淺損傷等傷害,藉此對林榮基公然侮辱、非法干擾林榮基身體活動、損壞林榮基衣物及背包。 刑事部分,一審判3嫌3至4個月不等徒刑;經上訴,二審考量,依案發照片可以想見場面的觸目驚心,林榮基至今仍感到害怕等,一審刑度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改判3嫌6至8個月不等徒刑;案件上訴,現由三審審理中。

  10. 新北市三峽一處民宅,日前遭人丟擲「黑炸彈」,門口機車和外牆,全都受到波及。不過有知情人士透露,其實出去的,若顏色不同,恐嚇程度也不同,而現在討債集團,喜歡小動物;潑灑的種類不一樣,也會透露出不同的恐嚇訊息。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