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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與其陳姓辦公室主任被懷疑詐領助理費經士林地檢署長期偵辦昨由主任檢察官陳銘鋒檢察官林士淳指揮台北市調查處等執行搜索6處並扣押相關證據發現潘陳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薪資後挪為私用初估詐領金額300萬元訊後認2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之虞今日凌晨3時許聲押2人。 不過,士林地院今日值班法官上午已有既定庭期,尚在開庭中,且仍待被告委任律師閱卷,所以士院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士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紜瑋稍早舉行記者會指出,潘、陳犯案時間點始於2008年迄至2020年,先後以人頭詐領補助費,初估詐領300萬元,除聲押禁見2人,另諭令陳姓人頭及王姓會計各5萬元交保。

  2. 新黨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及其陳姓辦公室主任涉嫌詐領助理費初估金額達300萬元士林地檢署昨26日訊後認為2人涉貪污治罪條例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27日向法院聲請羈押。. 士檢指出自去年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函報 ...

  3.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和辦公室主任陳玉臺遭控貪汙詐領公費助理薪資高達333萬餘元潘等6名被告均認罪指這筆錢全用在選民服務未進私人口袋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潘懷宗陳玉臺獲緩刑5年士院今下午宣判潘懷宗犯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4罪各處1年11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支付公庫50萬元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166萬7918元沒收。 陳玉臺與公務員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4罪,各處各處1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支付公庫35萬元,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166萬7917元沒收。

  4. 潘懷宗2021年1月遭檢調搜索約談起初還辯稱人頭助理有幫忙發選舉傳單及叫便當等行為遭聲押後才坦承犯行獲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在潘被起訴後認罪陳玉臺也坦承違法卻扯詐領助理非斂財只是延續陋習就如陽台不能抽菸但還是很多人習慣在陽台抽菸潘懷宗於2021年9月開庭時自爆罹患攝護腺癌第三期近四期已進行化學去勢治療保證只要能站起來就會來開庭」,在審理中認罪懇求能有自新機會。 3名律師替潘辯護稱,300多萬元的助理費全花在選民服務,沒有一毛錢放進潘的口袋,請求法院給予緩刑機會。 士林地院考量,潘懷宗坦承犯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今日下午宣判,依共《同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4罪,將潘懷宗各處1年11月,應執行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支付公庫50萬。

  5.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詐領助理費300萬元士林地檢署昨天發動搜索約談認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潘懷宗與辦公室陳姓主任檢方去年接獲情報立案偵辦昨天指揮台北市調處及檢察官前往6處搜索並通知潘懷宗等人到案說明查扣存摺和行動電話等證據檢察官發現潘懷宗與陳姓辦公室主任在民國97年至109年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挪作私用金額至少30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認為兩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圖:潘懷宗臉書) 查看原始文章. 0.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詐領助理費300萬元,士林地檢署昨天發動搜索約談,認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潘懷宗與辦公室陳姓主任。 檢方...

  6.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2月08日06:25 • 發布於 2021年02月08日04:44.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控詐領補助費3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8日召開第二度羈押庭庭後裁定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並要求不得與本案關係人等接觸。 (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黨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控2008年至2020年12年間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300萬元獲200萬元交保高等法院認為200萬元保證金如何確保其不會勾串滅證撤銷發回士林地院更裁。 士院上午10時30分二度召開羈押庭,據悉,潘懷宗庭上就貪污罪部分採取認罪態度,士院庭後仍裁定潘懷宗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只是新增要求不得與本案關係人等接觸。

  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與其辦公室主任陳玉臺被控12年來利用人頭詐領300萬薪資後挪為私用士林地檢署昨將2人帶回偵訊2人雖均否認犯罪卻遭同案3名人頭的供詞狠狠打臉加上人頭的提款卡都由陳保管陳提領後也會挪為私用故認定2人涉犯本刑最輕7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之虞聲押禁見。 士林地院預計下午4時開庭。 士檢昨還帶回王姓會計,以及3名在陳玉臺名下鐘錶行的員工,另有4名「真」助理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 據悉,潘懷宗應訊時語帶保留,供稱聘用助理工作均由陳玉臺處理,他非常相信陳,所以只要陳提出名單,他都會聘用。 陳玉臺則稱自己找來的助理都沒問題;但他的說法被3名人頭狠狠打臉,人頭說,只有選舉期間會幫忙工作,薪資也以日結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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