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0年3月20日 · 雇主若違法施行「無薪假」(減班休息),會有什麼嚴重後果嗎?疫情下放無薪假?律師提醒:應獲員工個別同意,且應給付基本工資 企業不放無薪假,改用「專案事假」是否合法?無薪假是雇主自創的名詞嗎?可以任意實施嗎?員工可主張什麼權益?

  2. 2008年12月12日 · 五、雇主如未經協商合意,片面實施無薪假,有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動法令情事,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勞委會表示,工資與就業權益之保障都很重要。

  3. 資料維護: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982331|708201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8樓(永華市政中心)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6322231(分機6295)|730201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7樓(局本部)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安健康處|電話 ...

  4. 2023年11月15日 · 僱主在「無薪假」期間應協助無薪假員工,若無薪假員工欲參加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推動之短期訓練計畫或就業協助措施者,僱主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在無薪假期間,勞工仍然有權利保留他們的職位,並且在不影響原有勞動契約及在職教育訓練執行前提下,可以選擇兼職。

  5. ÐÏ à¡± á> þÿ C E ...

  6. 應取得勞工書面簽名同意,並簽署協議書。 每次實施以3個月為限(例如4月1日至6月30日),若有繼續實施之必要應另案申請。 減少工時薪資,應按照減少工時之日數或時數(不包含例假日、國定假日、特休假等法定別)按比例扣減, 且減少工時後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7. 2020年5月6日 · 實行無薪假,需要特別注意什麼呢? 無薪假不能單方面由雇主來決定,而是必須透過勞雇雙方協商、簽署書面協議書,並且向當地縣市政府機關通報之後才算數。實際協議書可參考:勞動部「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並確實依照約定辦理。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