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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3日 · 1. 凡中華民國之國民於 10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以國民身分證為憑。 2. 凡報名本賽事之球員,視同已註冊登錄教育部本學年度棒球運動聯賽。 3. 資格:須符合參加教育部「 111 學年度學生棒球運動聯賽」之規定。 (四)賽開打之前發生球員資格不符,則該球員須從該隊之球員名單中自動移除,再提報本會技術暨紀律委員會議處。 (五)假如在比賽中、賽後或賽季已結束後發現違犯「球員資格」之情況,除沒收本賽事 所有比賽成績及資格,再提報本會技術暨紀律委員會議處。 球隊人數規定. (一)職員:領隊、總教練各 1 名、教練 2 名、運動防護員或物理治療師 1 名,總計 5 名。 (運動防護員或物理治療師視各隊需求且符合資格方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