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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外勞看護應備條件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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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在紐約的農場工人. 國際移住勞工 (英語: foreign worker ),在 香港 多稱為 外地勞工 ,簡稱為 外勞 ,在 澳門 又稱為 外地僱員 [1] ,簡稱為 僱 或 外勞 [2] ,在中國大陸常稱為 外籍勞工 ,台灣稱為 外籍勞工 、 外籍移工 、 移住勞工 或 國際移工 ,簡稱 移工 ,日本及韓國稱為 外國人勞動者 (日語: 国人労働者 ,韓語: 외국인 노동자 ),是指受僱員工不在原本 籍貫地 工作,而是跨境接受聘僱 [3] [4] 。 廣義的說,外籍客工可以包括很多人。 最常見的說法,是指跨境去尋求更好的工作的人。 有循合法管道進入工作的合法外勞,亦有用 偷渡 或其他如觀光等名義入境不法打工的非法外勞

  2. 外籍監護工申請資格. 被照護者資格.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 巴氏量表 評估35分以下或需要24小時照護者。 被看護者年齡年滿80歲以上,巴氏量表評估60分以下者。 被看護者年滿85歲以上,巴氏量表評估輕度依賴照護。 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 被看護者非有全日或嚴重依賴照護需要。 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 2011年9月16日 勞委會 公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22條附表五,9月18日起生效,增加肢體障礙(限運動神經元或是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項目。 [1]

  3.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國際勞動基準 (英語: International labor standards )是指根據 國際勞工組織 的公約和建議書形成的勞工標準。 大體上勞動基準可區分為三大類: (1)保護性基準:目的是為了排除特定不為社會所接受之行為或管道,包括: 工作時間 、 安全衛生 、 就業保障 、 保險 、 基本工資 、 歧視的禁止 、 同工同酬 、 弱勢勞工保障 。 (2)參與性基準:提供、資、政三方共同制定和執行勞動基準的權利、制度和方法,包括: 勞工參與 、 結社自由 、 團結權 的保障和 團體協商 等。 (3)促進性基準:關係到促進生產力、就業、對抗失業、低度就業和強化勞動市場功能的基準,包括: 職業訓練 、 教育訓練 、 就業服務 、 職業復建 、 勞工行政 。

  4. 《 勞動基準法 》,簡稱 勞基法 ,是 中華民國法律 體系中最基礎的 勞動法律 , 立法 目的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 勞工 權益,加強 雇 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根據該法第1章第1條)。 民國 73年(1984年)7月30日公布實施,現行修正版本2020年6月10日修正公布。 背景 [ 編輯] 台灣在1970至80年代藉由對外出口擴張,對美國享有鉅額貿易順差。 但美國對外貿易赤字急速惡化,失業率高漲且薪資成長停滯,眾多工會認為,開發中國家廠商對勞工提供較差之勞動條件,產品生產成本低於美國廠商,自然能在價格競爭中取勝,此乃犧牲勞工權益之「不公平競爭」,乃以貿易法301條款、加勒比海盆地經濟復興法等貿易法案中之勞動權益條款,迫使貿易對手國實施較佳之勞工權益保障法規。

  5. [6] 《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到10款: 八、海洋漁撈工作。 九、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 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政策制度 [ 編輯] 客工制度 :客工制度是一種引進外籍勞動力的方式使外籍勞工只能短期居留工作而不能成為永久移民與其相對的是長期移民」。 [7] 在台灣,客工制度僅表現在藍領移工的管理法規上,藍領移工會面臨來台工作時間限制、職業與產業的限制、只能照配額引進勞工人數的限制、來源的限制,且不得任意換雇主、工作地點。 白領移工的居留與工作時間則可以彈性延長,達成實質的長期居留。

  6. 外地劳工 (英語: foreign worker ),在 香港 多稱為 外地劳工 ,簡稱為 外勞 ,在 澳門 又稱為 外地僱員 [1] ,簡稱為 僱 或 外勞 [2] ,在中國大陸常稱為 外籍劳工 ,台灣稱為 外籍勞工 、 外籍移工 、 移住勞工 或 國際移工 ,簡稱 移工 ,日本及韓國稱為 外國人勞動者 (日语: 国人労働者 ,韓語: 외국인 노동자 ),是指受雇員工不在原本 籍貫地 工作,而是跨境接受聘雇 [3] [4] 。 廣義的說,外籍客工可以包括很多人。 最常見的說法,是指跨境去尋求更好的工作的人。 有循合法管道進入工作的合法外勞,亦有用 偷渡 或其他如觀光等名義入境不法打工的非法外勞。 除了工作,很多人還希望取得國籍,也就是所謂的「經濟 移民 」。

  7. 有鑒於台灣現行的《 勞動基準法 》並未妥善照顧家事服務業勞工,在台灣的 移住勞工 又有相當大的部份為家事服務勞工,國際勞協近年來與 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 密切配合,提出工人版《 家事服務法 》,期望立法明確規範家事勞動者與雇傭家庭之間的公私分別不分本勞外勞一體促進家事勞動者的權益。 秋鬥. 國際勞協每年都組織外勞,參與由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 舉辦的 秋鬥 。 研討會與各類活動. 2005年舉辦外勞政策研討會、外勞攝影工作坊。 2005年底國際勞協到香港參與抗議 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 的行動, 吳靜如 等數位成員被捕。 關係. 國際勞協與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 、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 台灣移工聯盟 等社運團體皆有經常性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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