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0年1月5日 · 因應帛琉近期疫情,指揮中心說明相關檢疫應變措施 2022/1/20 1月21日上午8時「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開放國內使用 2022/1/20 自1月21日起,前往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應配合出示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
-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 ...
- 中文版
指揮中心解編一週年,疾管署邀集跨領域專家擘劃疫後臺灣公 ...
-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2023年4月25日 · 指揮中心說明,5月1日防疫降階後,調整措施及工作重點如下: 一、 多元監測疫情,每週主動說明:疾管署持續以多元管道監測國內外疫情及變異株流行趨勢,於每週例行記者會向國人報告。 二、 公費疫苗持續,規劃年度接種:持續儲備及提供各年齡層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隨時參考最新實證及各國接種建議,提報ACIP專家會議討論後續接種計畫。 三、 投藥照護延續,保護脆弱族群:持續提供符合條件之染疫民眾公費抗病毒藥物及清冠一號;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持續辦理;專責病房解除開設;維持陪探病管制納入常規管理;醫療院所及照護機構持續落實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以保護脆弱族群。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13)日宣布,因應國內疫情趨向常態化及穩定可控,自今 (2023)年4月17日起部分調整住宿式長照機構因應COVID-19訪客及住民管理等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訪客管理: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史之探視者、陪伴者及新進陪住者之篩檢規定。 二、住民出入管理: 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史之新進住民、住民請假外宿返回、由醫院轉入或出院返回機構住民篩檢及隔離強制性規定。 上述住民進入/返回機構時,原則不需進行COVID-19篩檢,由機構評估是否具有COVID-19相關症狀或接觸史,並詳實記錄及做必要的處置。 如有COVID-19疑似症狀時,建議立即篩檢並 (或)就醫評估。 三、機構出現COVID-19檢驗陽性住民時之管理.
其他人也問了
11月7日起,自主防疫在哪裡完成?
疫情防治團體績效獎金如何分配?
疫情對全球環境與社會的衝擊有哪些?
疫情衝擊如何強化消費者的永續意識?
指揮中心說明,考量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感染者多數為輕症或無症狀個案,且本土疫情穩定、2月起防疫鬆綁未明顯影響疫情,為減少確診對民眾影響、減輕醫療端逐案通報負擔,並與國際防疫調整方向一致,邁向疫後新生活,故調整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併發症 (中重症)才須通報」,即如為新冠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 (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今 (2022)年11月7日起,調整下列防治政策: 取消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全面採行「0+7天自主防疫」。 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7+n天」:非重症確診者於隔離7天解除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相關管制措施。 取消民眾參加「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活動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 (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包含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 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
COVID-19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訊息專區. ::: 最新消息. 111-04-15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消息. 112-05-22 美食零距離 移民署攜手新住民共譜「澎湖味」 112-04-15 移民署行動列車啟航 「望」向澎湖偏鄉新住民. 112-04-06 活動預告-移民署臺中市第一服務站112年4月份行動服務列車. 112-03-31 地方政府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居家檢疫追蹤關懷作業查核報告. 112-03-31 提升師生健康照護,誠園有您警安心──警大與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拜會參訪交流. 112-03-31 有志大專青年加入維護治安行列──111年三等特考一般生開啟從警新篇章. 112-03-30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疫後建築及都市環境防疫研討會重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