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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2月20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2月9日發布室內口罩解禁最新政策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且確診數持續下降醫療量能充足經過跨部會溝通研議綜合評估下宣布室內口罩鬆綁的第二階段政策將在2月20開始實施一起來看看哪些室內免戴口罩

    • 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 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2. 2021年7月23日 · 指揮中心於記者會宣布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從7月27日至8月9日另外也發布7項二級強化警戒措施各部會得依指揮中心所發布之通案性原則另訂指引而各地方政府亦得在此原則下視疫情需要而有調整空間

    • 良好衛生習慣。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 完整接種疫苗。民眾本身或家人屬於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婦、體重過重、嬰幼兒等免疫力比較不好的族群,更易受感染及感染後病症較為嚴重,請符合接種條件者,儘速完整接種疫苗。
    • 外出防疫必須。循疫情警戒期間外出全程佩戴口罩、與不特定人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落實實聯制、體溫監測等防疫規範。親友聚餐儘量控制人數,並遵守餐飲防疫措施。
    • 有症狀迅速就醫。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延伸閱讀。Omicron來勢洶洶,症狀有哪些?
  3. 2021年5月20日 · 儘管疫情升溫難免讓人感到不安但對於疫情相關資訊可不要惡意或隨意轉傳很有可能觸法遭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疫情相關資訊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罰則依法最高可罰款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假訊息罰則. 延伸閱讀. 簡訊實聯制將上路! 掃QR Code、按連結、發簡訊3步驟完成,完全免費又不用擔心個資外流. 另外如果冒名社群遂行詐騙行為,可能違反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訊息查證管道. 如果收到疫情有關的消息,究竟要如何查證呢?

  4. 2022年10月20日 ·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截至6月20日為止,國內12歲以下兒童重症累計63例,分別為21名腦炎、13名肺炎、3名敗血症、7例哮吼、12例MIS-C,2例共病(腦腫瘤、癲癇重積)及5例家中死亡,經法醫認定與新冠肺炎有關;上述個案已有18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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