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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2月9日發布室內口罩解禁最新政策,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且確診數持續下降、醫療量能充足,經過跨部會溝通研議綜合評估下,宣布室內口罩鬆綁的第二階段政策,將在2月20開始實施,一起來看看哪些室內免戴口罩!
- 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 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2021年7月23日 · 指揮中心於記者會宣布,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從7月27日至8月9日,另外也發布7項二級強化警戒措施,各部會得依指揮中心所發布之通案性原則另訂指引,而各地方政府亦得在此原則下,視疫情需要而有調整空間。
- 良好衛生習慣。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 完整接種疫苗。民眾本身或家人屬於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婦、體重過重、嬰幼兒等免疫力比較不好的族群,更易受感染及感染後病症較為嚴重,請符合接種條件者,儘速完整接種疫苗。
- 外出防疫必須。循疫情警戒期間外出全程佩戴口罩、與不特定人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落實實聯制、體溫監測等防疫規範。親友聚餐儘量控制人數,並遵守餐飲防疫措施。
- 有症狀迅速就醫。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延伸閱讀。Omicron來勢洶洶,症狀有哪些?
2021年5月20日 · 儘管疫情升溫難免讓人感到不安,但對於疫情相關資訊,可不要惡意或隨意轉傳,很有可能觸法遭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疫情相關資訊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罰則,依法最高可罰款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假訊息罰則. 延伸閱讀. 簡訊實聯制將上路! 掃QR Code、按連結、發簡訊3步驟完成,完全免費又不用擔心個資外流. 另外如果冒名社群遂行詐騙行為,可能違反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訊息查證管道. 如果收到疫情有關的消息,究竟要如何查證呢?
2022年10月20日 ·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截至6月20日為止,國內12歲以下兒童重症累計63例,分別為21名腦炎、13名肺炎、3名敗血症、7例哮吼、12例MIS-C,2例共病(腦腫瘤、癲癇重積)及5例家中死亡,經法醫認定與新冠肺炎有關;上述個案已有18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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