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12學生獎懲代號表

    校慶期間 表現優良 0502 132 學期擔任電腦教室管理負責盡職 0401 219 週記書寫認真 0702 ... 使用過期 校車證 0902 567 亂丟垃圾 3208 521 妨害學生自治幹部執行公務 1302 568 不守堂規 ...

  2. www2.csic.khc.edu.tw › khcedu › award優秀子女獎學金

    一、依據本會第23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會員優秀子女 獎學金改每年發放二次。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三、詳情請洽各鄉、鎮、巿教育會。 申請表格下載

  3. 壹.. 本辦法依據台灣省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訂定之。. 貳.. 依本辦法對學生行為所評定之獎懲,得視年齡、時間、地點、動機、手段、影響等因素酌予加重或減輕。. 參.. 學生獎懲之實施:. 肆.. 本辦法未規範之學生行為獎懲,得召開獎懲委員會 ...

  4. 第二條 購買乘車證以三個月為一季有特殊原因得向學務處申請辦理月繳方式之車證購買月繳期間改變到校方式時應提早一至三天辦理異動否則車資計算至更換證件日為止。 第三條 乘車學生按期在指定時間內向學務處辦理申購,依住宿地址辦證審查通過後,交一寸半身相片乙張、辦證時舊生須交回上期舊車證。 第三章 使用車證及識別證. 第四條 識別證及乘車證除本人使用外不得借予他人,受檢時需主動出示證件,未出示證件及無證者不得乘車,不可有冒名頂替或證件逾期、變造、偽造使用等,一經查獲依校規處份。 第五條 識別證及乘車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得申請補發,否則視同無證乘車。 第四章 違規乘車及證件管理處份辦法.

  5. 六、申請期限:活動結束後 二 週內。 七、申請程序: 1. 於舉辦活動廿天前函寄活動計劃、經費預算向本會申請,本會核定獎助金額。 2. 活動結束後 二 週內檢附收據、參加人員簽到表、活動成果報告表及活動照片寄送本會。 3. 本會於十天內審核並撥付獎助

  6. 一、於學期中受小過以下之處分,主動申請實施自強教育者。 二、凡學生經科內小組提會或學務會議決議留校察看,並需實施自強教育者。 三、凡經申訴委員會議決議需實施自強教育者。 四、假日無法到校但需執行自強教育之學生,須檢附家長同意書且交通可以自理者,可參加課後銷過。 五、建教技術生在廠表現不佳,經建教合作機構主管、導師或駐廠老師評估後,需返校接受職場再教育者。 伍、實施方式: 一、警告處份由班級導師,以站立反省、看書、收心操、心得寫作、抄寫弟子規等勵志文章、認識校園文物、勞動服務等方式實施,非必要無須返校自強教育。 二、小過處份必須於假日期間,到校由值班教官實施自強教育。 三、學生因表現獲得之榮譽卡,可折抵警告、小過處分或辦理加分獎勵。

  7.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月 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手續:請備妥申請表、相關證件寄送各區教育會審核 四、特殊表現:限填該學期參加之各項競賽並附證明文件 Author Admin Created Da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