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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1月24日 · 編按:這場因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進而引發「27本筆記本」、「銀行員之死」等案件,經懲戒法院二審判決,石木欽被判處撤職確定,停止任用1年,並廢止石木欽的律師證書。

  2. 4 天前 ·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本刊踢爆涉當富商翁茂鍾法律顧問並捲入銀行員之死事件,除造成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冤死,還以司法追殺諸家遺族,過程 ...

  3. 2021年12月24日 · (圖片來源/司法院)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懲戒法院)委員長石木欽,因長期與富商不當接觸、買賣股票未迴避等,去年8月遭 監察院 彈劾。 今(24)懲戒法院合議庭判決罰俸一年,總額約350萬元。 石木欽則透過律師發布聲明,將會上訴。 司改會則批評司法院寬以待己,建議監察院應當上訴。 與翁茂鍾不當往來、買股獲利上千萬....

  4. 2022年11月4日 ·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當富商翁茂鍾法律顧問並捲入銀行員之死事件,除造成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冤死,還以司法追殺諸家遺族,過程中石木欽由妻兒向翁買股大賺5,400萬元,懲戒法院今年9月間判他撤職確定,銓敘部及司法院日前正式減發他6成退休金,並發函要石木欽吐回已領退休金的6成共410萬餘元,法務部也公告廢止他的律師證書,石木欽不服,已提出覆審要求翻案。

  5. 4 天前 · 石木欽是在2017年12月20日從高等法院院長的職務退休,再接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委員長、屬特任官,並於2020年9月16日辭職。後來懲戒法院於2022年9 ...

  6. 4 天前 · 石木欽2017年12月20日自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一職退休,再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直到2019年9月16 日辭任;石木欽因與翁茂鍾不當飲宴、接觸,被 ...

  7. 職務法庭就石木欽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懲戒案件判決說明新聞稿.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share分享按鈕. 本件(109年度懲字第9號)已於民國 (下同)110年12月24日上午10時宣判,茲將判決主文、事實概要及理由要旨 (詳細版如附件),分述如下: 壹、主文. 石木欽罰款,其數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壹年。 貳、事實概要.

  8. 2021年12月24日 ·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懲戒法院今天判決石木欽罰俸1年,超過新台幣200萬元。

  9. 2022年9月2日 ·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日電)石木欽與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今天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表示,判決認定適用「違失行為一體性」,已樹立懲處法官違紀的典範,但處分應該更重。 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案 二審改判撤職停止任用1年.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一審認定石木欽透過配偶買進聯亞股票有違失,罰俸1年。 101年7月6日以前違失行為逾追懲時效,予以免議。 職務法庭二審今天改判石木欽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全案確定。 司改會指出,懲戒法院認定石木欽近20年來的不當飲宴、股票買賣等行為,具有「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的適用,並願綜合考量石木欽近20年來敗壞司法風紀程度,改處以石木欽撤職處分,已樹立懲處法官違紀的典範,殊值贊同。

  10. 2022年9月6日 · 石木欽遭改判撤職確定 監院:贏得人民對司法信賴. 2022/9/6 18:38(9/6 18:58 更新)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圖)與商人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二審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6日電)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商人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二審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監察院今天說,尊重判決維護司法公正獨立形象,警惕所有法官應謹守交友分際,維護司法公正獨立形象,贏得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石木欽被控從民國86年到106年間,長期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球敘,包括翁茂鍾涉有5件官司案期間所委任的律師在場時均未迴避,並提供法律意見。 石木欽另被控不當以其妻兒名義,買進翁茂鍾所經營控制的怡安公司、聯亞公司股票,獲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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