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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1月5日 · 確診者如為輕症疾管署宣佈自2023年8月15日起免通報免隔離 」,確診者採0+n」(n最多為5天隔離模式如隔離期滿或提前快篩陰性),則可自行結束自主健康管理不需特別回報

  3.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另外,有關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是指:照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的失能者、持有診斷證明書之失智者、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的兒童、就讀國高中或五專前3年級的身心障礙者、接受社區照顧或個人助理服務的身心障礙者、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等情形。

  4. 2022年10月23日 · 指揮中心說明居家隔離3天其判斷為最後接觸確診者之日為第0天被匡列時進行1次快篩且居家隔離期間須待在家中以1人1室為原則不得外出。 而在自主防疫4天內,非必要勿出門,若需外出工作或採買,當日先進行快篩,陰性才可出門,也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但禁止到校上課、餐廳內用餐、聚餐聚會、前往人潮擁擠場所及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5. 2023年8月1日 · 疾管署今 (1)日表示,根據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疫情趨緩,為使民眾回歸日常,減少感染COVID-19對生活之影響,經評估國內外疫情狀況、病毒變異情形,且依目前COVID-19疫苗接種狀態、感染率,推估國內民眾群體免疫超過八成,並諮詢專家意見,宣布自本 (2023)年8月15日起 (以篩檢陽性日為準),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同時軍職人員、公務人員、教師、學生等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無需給予支持性給假措施,請假作業細節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6. 2023年3月9日 · 指揮中心今宣布3月20日起新冠肺炎確診者改為0+N措施未來輕症確診者免隔離免通報改為自主健康管理確診期間若需外出則要全程配戴口罩勿與他人聚餐聚會。 而中重症確診者需須通報、儘速就醫。 「元氣網」為讀者整理7大QA,一次掌握解封新制重點。 Q1:若快篩陽性,但無症狀或只有輕症,「0+N」期間我該做什麼?...

  7. 2023年3月9日 ·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調整後其他因自行使用家用快篩檢測陽性或因配合醫療院所相關感染管制等相關措施篩檢陽性的輕症或無症狀之輕症民眾不需通報也不需強制隔離亦不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及簡訊此類對象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檢測結果為陰性或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 (無症狀者適用)已達10天。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 (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同時提醒,為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之風險,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8. 11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3月新聞.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資料來源: 疾病管制署. 建檔日期: 112-03-09. 更新時間: 112-03-0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 (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相關配套措施將配合修訂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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