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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 ·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防疫措施仍維持不變,有症狀時請在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另特別提醒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之風險。 其他建議事項可以參閱「新型冠狀病毒 (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 (附件)。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當時調整病例定義,實施「0+n自主健康管理」,為提高民眾落實防疫措施之意願,經協調教育部、勞動部、國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各類對象自快篩日當日及隔日起5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全年度/全學年度病假或全勤獎金計算等無不利處分之支持性給假措施。
2022年11月7日 · 確診隔離5天後,快篩陰性者不必自主健康管理;快篩陽性者則應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日,或至距離解除隔離日滿7天(也就是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 自主健康管理要在哪裡完成?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若沒有任何症狀,可以正常生活。 要是出現症狀,請待在居家照護住所、加強版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或收治醫院好好休養。 自主健康管理需要居家快篩嗎? 無症狀者不必快篩。...
確診者: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得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1) 有症狀者,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 (2) 距發病日或採檢日第10天以上之家用快篩陰性,或前述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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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 · 確診者: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得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1) 有症狀者,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 (2) 距發病日或採檢日第10天以上之家用快篩陰性,或前述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
確診者符合解隔條件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同住之未確診者:同戶居家隔離之未確診者,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後3 天,完成3 劑疫苗接種者得進行7天自主防疫(與確診者同室之未確診者,以最後同室接觸日或確診者隔離期滿日起算「3+4 」或「0+7 」),並依指揮中心公布之最新「3+4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或「7天自主防疫」規定進行篩檢及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二、 居家照護之個案管理模式:
目前確診者解除隔離後,需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定對象之場所,禁止聚餐、聚會等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並遵守現行醫療應變措施。 本項措施調整後,居家照護之確診者,於隔離滿7天後,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收治於醫院、加強型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之非重症確診者,如以篩檢陰性 (需由醫事人員執行)作為解隔條件,解隔後無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二、接觸者管制措施全面採行「0+7自主防疫」: 民眾如被匡列為接觸者,依現行措施,可依據COVID-19疫苗接種情形及相關需求,自行選擇「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或「7天自主防疫」。 本項措施調整後,接觸者將全面採行「7天自主防疫」,不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並改發4劑家用快篩試劑。
1. 取消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全面採行「0+7天自主防疫」。 2. 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7+n天」:非重症確診者於隔離7天解除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相關管制措施。 3. 取消民眾參加「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活動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 (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包含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 4.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發布日期: 111-11-07. 更新日期: 111-12-06.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