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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轉寄他人. 法規名稱:. 票據法 (076.06.29華總(一)義字第2304號令修正)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條 文 內 容.

  2. 第 10 條. 1. 無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簽名於票據者,應自負票據上之責任。. 2. 代理人逾越權限時,就其權限外之部分,亦應自負票據上之責任。. 第 11 條. 1. 欠缺本法所規定票據上應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 但本法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票據法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18 年 10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76 年 06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2304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據.

  4.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據.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十八年十月三十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139 條. 2.中華民國四十三年五月十四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12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四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145 條. 4.中華民國六十二年 ...

  5. 蔡朝安主持律師 / 魏妁瑩資深律師 / 林勇麒律師. 日前金管會發布了研擬修正票據法部分條文的新聞稿表示台灣獨創的本票制度因為經常被地下錢莊詐騙集團濫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傷害不少無辜民眾故金管會擬修法限縮得聲請裁定 ...

  6. 各國規定 [ 編輯] 在 中國大陸 和 台灣 ,《票據法所規範的票據僅限 匯票 、 本票 以及 支票 三種。. 您可以在 維基文庫 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2004年. 票據法/民國76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2004年. 票據法/民國76年.

  7. 票據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法所稱票據,為匯票、本票及支票。.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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