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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huwebfile.nhu.edu.tw › UploadedFiles › 2022/1/1cb15a2a-71bb-493c-b7d9-46d6ef0d250私立大學學收費標準 - nhu

    南華大學110學年度新生學雜費標準 管理 學院 語訓費統一於1、2年級收取。音樂個別指導費[主修一門16,000元、副修一門7,000元],民音系一、二年級學生每學期應修1門以上主修,可加選副修 ...

  2. 學校及各學院每生收費標準. 樹德科技大學99至112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各學年度一致本校自90學年度起未調整學雜費收費標準) 1.日間部. 1.四技日間部及碩 ()士班於一年級上下學期各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新台幣1,000元二年級 (含)以上不再收取。 2.學生全學期在校外機構實習收取上表學費總額及雜費五分之四。 3.碩士班修業年限前2年繳交全額學雜費,第3年起依延修生收費方式繳費。 2.進修部. 1.四技進修部於一年級上、下學期各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新台幣1,000元,二年級 (含)以上不再收取。 2.進修部學生的收費以實際修讀學分數 (含棄選學分數)為基礎來計算,其計算說明請詳「樹德科技大學進修部收費辦法」。

  3. 2023年6月22日 · 副總統賴清德近期提出私立大學學費2.5萬補助政策行政院長陳建仁也加碼高中職學費全免學貸延長等配套方案依據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資訊私立一般大學每學期學雜費平均為4萬9615元公立一般大學平均為2萬5503元兩者每學期的差額為2萬4112

  4. 2016年6月2日 · 大學問將14所大學包含公立大學3校私立大學6校公立技專1校及私立技專4校分類整理後列出漲價後各學院類科的收費基準表。 其中有包括你的學系嗎?

  5. 111學年度輔仁大學各項收費標準表. 一、日間學制學士班. 二、進修學士班. 三、學士在職專班. 學. 院. 系別. 106 學年( 含)以前入學學生. 107 學年( 含)以後入學學生. 學費. 雜費. 合計. 學費. 雜費. 合計. 醫. 學. 院. 護理學系學士在職專班. 39,310. 16,110. 55,420. 40,290. 16,510. 56,800. 四、其他收費標準. (1) 大學部( 日間)及研究所學分費. 院系別. 音樂系所、醫學系. 品牌與時尚經營管. 理碩士學位學程. 其餘各系所及學程. 107 學年( 含)以後入學學生. ( 不含在職專班) 1,974. 6,765. 1,421. 106 學年( 含)以前入學學生. 1,926. 6,600.

  6. 2024年1月24日 · 記者谷庭台北報導 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減免政策將於2月上路每學年減免新台幣3.5萬元教育部也以QA形式說明讓家長學生可以更清楚

  7. nhuwebfile.nhu.edu.tw › UploadedFiles › 2024/1/29f8dd8e-c683-40a7-9b3b-0fe6d2d30f4南華大學112學年度學雜費標準

    參加2+2計畫於出國修課期間適用私立大學收費標準」,即繳交全額學雜費(含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 等全額費用) 3音樂個別指導費:主修一門16,000元、副修一門7,000元,民音系一、二年級學生每學期應修1門以上主修,可加選副修。. 新生因辦理就學貸款之 ...

  8. 說 明本學年度公立大學日間部學雜費平均調幅百分之一一一一私立大學百. 分之二公私比為一比二公立大學夜間部學雜費維持八十四學年度收費. 標準私立大學夜間部每學分學分學雜費調增三 元平均調幅百分之二五九. ;自八十五學年度起入學之公立大學研究生均由各校自訂收費標準但不得低於八. 十四學年度入學舊生之收費;八十四、八十五學年度入學之私立大學研究生其收費由. 各校自訂標準,舊生仍按其原入學學年度收費規定收費。 二、依私立學校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私立學校退撫基金依學費百分之二收取( 含日、夜間大學部及研究生)。 三、電腦實習費、語言教學實習費由各校按學生於電算中心、語言中心使用設. 備之時數及耗材自定收費標準;宿舍費由各校依附表三第十三點所列收費計算公式自.

  9. 回首頁. 訊息公告. 資料下載. 112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表件. 上版日期:112-04-06. 相關檔案. 112學雜費-學校送審表件 (上網版)-發文版. (33.92KB).odt 檔案下載. (336.56KB).pdf 檔案下載.

  10. 一、 一般學生收費標準. 說明: 日間部學士班101 學年度( 含) 以前入學生各年級( 包括修課達10 學分之延修生)每學期均繳交學雜費。 修課未達10 學分之延修生繳交學分費。 日間部學士班自102 學年度起入學生各年級( 包括修課達9 學分之延修生) 每學期均繳交學雜費。 修課未達9 學分之延修生繳交學分費及每學分11%雜費。 碩、博士班學生各年級每學期均繳交學雜費基數及依修課學分數繳交學分費;僅修畢業論文或未完成論文繳交或未通過各系自訂「語文能力」而不能畢業者,須繳交學雜費基數。 本校學生暑期( 修) 班修課及延修生跨院系修課,其學分費依學生所屬學院之標準繳費。 他校學生至本校修課,以學生身分別( 本國或外國學生)依理工學院開課學制收費基準每一學分時數收取學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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