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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0月16日 · 經濟日報. 金融. 稅務法規. 漏稅自動補繳免罰 有前提. 提要. 國稅局提醒 未經檢舉及未經主管單位指定人員進行調查者 才符合要件.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有關納稅義務人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則免罰的規定以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為要件。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612字. 00:00. 2023/10/16...

  2. 2023年11月6日 · 我國現行退稅期間規定於稅捐稽徵法第28條該條文於2021年進行修正對於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退稅期間由原本的五年修正為十年此修正主要是為了配合行政程序法第131條有關人民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之規定。...

  3. 2023年11月15日 · 因應稅捐稽徵法修法新北市府今在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地方税分期繳納辦法」,並函報行政院備查將減輕一次繳納壓力。. 財政局長...

  4. 2023年10月16日 · 規範. 發布. 財政部近日修正相關規定將外國營利事業溢繳扣繳稅款的退稅請求權從現行五年拉長至十年在今年10月13日新規生效前請求權...

  5. 財政部是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5條之1及第49條前段重新修訂依法應補應退或應移送強制執行的稅捐免徵免退及免移送強制執行限額基於稽徵成本考量大幅放寬免徵免退稅目的適用範圍也提高現行免徵退的金額。 舉例來說,過去綜合所得稅小額短漏稅款在200元以下、營所稅100元以內,即不予補徵,修正後均提高為300元。

    • 稅捐稽徵法1
    • 稅捐稽徵法2
    • 稅捐稽徵法3
    • 稅捐稽徵法4
  6. 2024年3月14日 · 國稅局解釋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人欠稅時稅捐稽徵機關可就相當於欠稅金額的財產通知相關機關不得移轉或設定其他權利可對納稅人的財產辦理禁止處分這是對於逾期未繳稅款的保全措施另外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7. 4 天前 · 2024/05/07 00:42:02.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納稅人對稅捐處分如有不服可依法申請復查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其中申請復查及提起訴願的法定期間雖同為30日但兩者期間的認定時點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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