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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4月19日 · 兩種狀況約聘人員自動轉正. 在上面的例子中,L公司就是犯了「約聘、正職分不清」的錯誤,以為只要公司與員工在合意的情形下簽了定期契約,約滿就可以不付資遣費。 但事實上,除非是符合特定條件,否則所有的員工在被雇用、上工的那一天起,就算是「正職員工」,不能僅憑公司的需求隨意解雇、開除。...

  2. 2020年8月28日 · 」藉此排除《勞基法》第9條第1項、第2項規定之限制,彈性放寬雇主可用定期契約僱用高齡者(例如回退休員工)。

  3. 2020年7月20日 · 周兆昱也發表對於人事總處提出的「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的看法,他認同擴大公務體系專業人才進用的立法精神,但不認同淪入「非公非勞」的編制設計。 與談人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良榮,也同步說明公務機關內部,包括約聘僱人員與技工、工友在工會組織權益的差異,與會者都獲益匪淺。 新北市「勞動教育學院」已成立多年,希望透過理論與實務對話,討論各項新興勞動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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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0年7月26日 · 來看一下條文規定,《勞基法10條:「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 ...

  6. 2020年4月18日 · 商業世界瞬息萬變,公司或因業務調整或因整併,不得不調動員工的職務,針對這種情況,《勞基法》有一條俗稱「調動五原則」的法規,只要公司 ...

  7. 2017年1月5日 · 勞基法「一例一休」制度今年1月正式上路,相關效應陸續浮現,服務業受到假日人事成本增加影響醞釀漲價,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部分,表面上軍公教 ...

  8. 2023年9月4日 · 建議政府機關,應作為業界表率,要照顧心理最軟的一塊「勞工權益」,就要把現行例行性、延續性的工作人力,全部改為約聘僱人員,由政府帶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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