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及第63條之2修正草案,限縮民眾可對交通違規的檢舉項目,包括併排臨時停車等,不過保留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在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占用身障專用車位等,交通部指出,若立法院本會期三讀通過,6月就可實施。
壹蘋新聞網
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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