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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遺失空白發票: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銷。 二、遺失存根聯: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代替。

  2. 2022年5月4日 · A:1.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第3項: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統一發票章及負責人章)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3.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常有營業人詢問開立統一發票後,不小心遺失發票存根聯,以及遺失取得之統一發票扣抵聯、收執聯,有無補救方法? 該局說明,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規定,營業人遺失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者,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 ...

  4. 一、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第3項規定:「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5. 2019年3月25日 · 想確認這種稅金再進口部分是有辦法請對方先付? 還是如同廠商說的無法他們先支付. 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6. www.ntbna.gov.tw › singlehtml › ca5bf361b3e04ef987a5303753f0f營業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2款規定,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故仍應向開立該張統一發票之營業人申請中獎發票存根聯影本,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方能辦理兌領。

  7. 2021年3月2日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時,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規定,可分別按附表所列規定辦理。 該局呼籲,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或統一發票扣抵聯、收執聯統一發票時,應確實依上述規定辦理,以免因未依規定保存憑證受罰,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