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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科技院校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 ,簡稱 統測 ,是 中華民國 高等技職教育 的入學測驗,為大學入學三大測驗之一 (另兩個為 學科能力測驗 與 分科測驗 ),由技專院校入學測驗中心主辦,命題領域為 技術型高級中學 各科群之專業能力,以確保其有進入高等技職教育的基本常識。 歷史 [ 編輯] 1990年代 [ 編輯] 1998年11月─1999年(民國八十八年)8月, 教育部 委託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規劃與研究「考招分離」專案。 1999年7月8日召開會議,決議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成立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成立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2000年代 [ 編輯] 2001年,開始舉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2. 科技院校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 ,簡稱 統測 ,是 中華民國 高等技職教育 的入學測驗,為大學入學三大測驗之一 (另兩個為 學科能力測驗 與 分科測驗 ),由技專院校入學測驗中心主辦,命題領域為 技術型高級中學 各科群之專業能力,以確保其有進入高等技職教育的基本常識。 歷史. 1990年代. 1998年11月─1999年(民國八十八年)8月, 教育部 委託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規劃與研究「考招分離」專案。 1999年7月8日召開會議,決議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成立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成立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2000年代. 2001年,開始舉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 紙筆測驗, 入學測驗
    • 國文, 英文, 數學, 專業科目(一), 專業科目(二)
    • 統測, 四技二專統測, TVE Joint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3. 作為中華民國大學入學方案中三大考試之一(另兩大為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 大學入學分科測驗 ),由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大考中心)負責統籌舉辦。 報考資格為中華民國 高級中等學校 之三年級在學學生、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如通過 高中學力鑑定考試 )。 報名時間在每年11月;考試時間在次年1月底或2月初。 學集體報名收費 新臺幣 基本作業費200元,考科測驗費每科170元。 若個別報名則酌收基本作業費250元,考科測驗費每科170元。 歷史 [ 編輯] 2002年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 學第一次舉行的日期是1994年(民國83年),配合當時中華民國的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所實施。 並減低過去學科測驗分數為絕對入學標準的比例,讓高中生在學成績和表現比例加大,升學的機會也提高。 日期 [ 編輯]

    年度
    科目
    級距
    頂標
    112年度
    國文
    5.21933
    13
    112年度
    英文
    6.11533
    13
    112年度
    6.37467
    11
    112年度
    6.38067
    12
  4. 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 (英語: The Basic Competence Test for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1] ),簡稱 基測 、 國中基測 ,為 中華民國教育部 過去曾為 國民中學 九年級 學生 舉辦的學習能力測驗,目的在 學生 升學 時利用成績供各高中、 高職 參考。 基測從2001年(民國90年)開始舉辦,用以取代 聯考 。 在2013年(民國102年)舉行最後一屆,之後由 國中教育會考 取代。 舉行年數為12年。 測驗科目時程及測驗日時程表 [ 編輯] 第一日考科: 英語 科、 自然 科、國文科、 寫作 測驗. 第二日考科: 數學 科、 社會 科. 考試遲到15分鐘不得進場應試. 考試未滿30分鐘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歷史演變 [ 編輯]

  5. 此條目介紹的是2002至2021年間臺灣的大學入學考試。 關於2022年起的考試,請見「 大學入學分科測驗 」。 大學入學指定科目考試 (英語: Advanced Subjects Test [1] ),簡稱 指考 ,為 台灣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中三大 入學考試 之一 [註 1] ,由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舉辦,自2002年 聯考 廢除後開始實施至2021年,考試科目共10科。 指考在111學年度(2022年)起改制為 分科測驗 ,考試科目由10科減為7科 [2] [3] [註 2] 。 簡介 [ 編輯] 設立背景 [ 編輯] 2002年指定科目考試准考證.

  6. 北一傑克補習班集體舞弊案 [註 1] 是一起發生於2010年 台灣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的集體舞弊事件。 事件概述 [ 編輯] 台中 分部北一補習班老闆李慶雲 賄賂 統測中心電腦人員董尚德竄改成績使自家補習班學生成為當年度之榜首。 8月放榜後,遭人質疑製造假榜首,二人遭收押 [1] 。 2011年8月高雄地檢署對三十四名學生緩起訴,其中仍在學的二十六學生,教育部將通知學校撤銷學籍。 [2] 2013年5月28日,最高法院針對97度全國各類組總榜首曾宓筠及98年統測商管群全國總榜眼蕭鈺展二人判定有罪定讞,各需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動服務。 犯案動機 [ 編輯] 北一為假榜首製作巨幅廣告,並用假榜首證明引誘更多學生。

  7. 學生可依個人目標報考大學學測四技二專統測大學指考並參加大學申請入學甄選入學或參加四技科大申請入學四技二專推薦甄選技優保甄登記分發或直接就業。 課程規劃上,綜合高中有較高比例的選修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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