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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儘量不要帶入試場。. 2. 不得已要帶入試場時,一定要先關機(最好取出電池)然後放在「臨時置 物區」內,否則發出聲響亦屬違規。. 其他隨身物品:開水、手帕、衛生紙、耳塞、口罩、圍巾、醫療器材等 1. 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含喝水)、嚼食口香糖。. 如因病情 ...

  2. 酌情給予適當服務。而於考試中途身體不舒服或是要上廁所 時,可舉手向監試人 員反映,並在監試或試務人員陪同下離場治療或處理;且在當節考試結束前,仍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7期-10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前注意事項 ...

  3. 情給予適當服務。而於考試中途身體不舒服或是要上廁所時,可舉手向監試人員反 映,並在監試或試務人員陪同下離場治療或處理;且在當節考試結束前,仍可入場 繼續考試,但不予延長時間。 1月29、30日舉行考試 考試日期為99年1月29日至1月30日。

  4. 指定科目考試(簡稱「指考」)包括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十考科,旨在檢測考生是否具備校系要求的能力,是大學考試入學招生管道的主要依據。. 自民國91年實施以來,其測驗內容隨著高中課程的變化迭有 ...

  5.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試題 國文考科 (選擇題) -作答注意事項- 考試時間:80 分鐘 作答方式: ˙選擇題用 2B 鉛筆在「答案卡」作答;更正 時,應以橡皮擦擦拭,切勿使用修正液(帶)。 ˙未依規定畫記答案卡,致機器掃描無法辨識答

  6. 而於考試中途身體不舒服或是要上廁所時,可舉手向監試人員反映,並在監試或試務人員陪同下離場治療或處理;且在當節考試結束前,仍可入場繼續考試,但不予延長時間。 考試日期及時間. 考試日期為7 月1 日至7 月3 日,各科考試時間詳見表3 。 每節考試開始前10 分鐘打預備鈴時,考生不可以入場;考試開始鈴一響,考生即可入場。 考生入場確認座位及答案卷、卡後,不用等監試人員宣布,就可立即開始作答;監試人員宣布注意事項時也不需停止作答。 考試結束鈴聲一響畢,就應立即放下雙手,不可以繼續作答(含擦拭答案卷卡或加黑、增補標點文字等)。 表3:99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日程表. 日期科目. ) 四 ( 日 1 月 7 7 月2 日( 五) 7 月3 日( 六) 備註時間. 上午. 10:50-12:10.

  7. 之流,因為他們的名位大,一般的人們就學起來,而所學的無非是表面行為,卻 不知道他們實在的內心。因為只學他們的皮毛,於是社會便很多了沒意思的空 談和飲酒。(改寫自魯迅〈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 3. 根據甲文文意,下列敘述最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