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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14日 · 醫療保險住院必要性認定爭議問題之研究 兼論定額型醫療保險重複投保之通知義務 委託單位: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 研究主持人:盧國揚 研究員:汪信君(台大法律系教授) 研究助理:許維志、解証、蕭雅芳

  2. 檢調22日傳喚負責人栩亮及妻子林美雲及6間創投公司人員共14人,栩亮因出國赴歐,未到案。 檢察官漏夜複訊,23日晨對栩亮妻子等人諭知交保,而人在歐洲的栩亮則於24日回國,將到案說明。

  3. 由 newshine » 週日 8月 02, 2015 1:15 am. 嘉市立委翁重鈞姪子 翁壽良醫師要參選. 翁壽良 (現任本院心臟血管中心主任) ( 醫師代號:0473) 學經歷: 高雄醫學院畢業. 彰化基督教醫院研究醫師. 中華民國內科專科醫師. 中華民國心臟內科專科醫師. 主治項目: 高血壓 ...

  4. 由 andy » 週二 7月 07, 2009 4:03 am. 醫師保險黃牛涉詐保險金 59人遭起訴. 更新日期:2009/07/07 11:17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7日電)嘉義陽明醫院醫師林政憲等被控勾結保險黃牛詐領保險金,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除林政憲死亡不起訴,3醫師均依詐欺起訴,另起訴 ...

  5.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以常業詐欺罪判他3年。 台北地檢署先前起訴認為,林光常宣稱自己具有醫師、教授身分,民國91年間出版「無毒一身輕」、「林光常3+4健康報告」等書,並在電視廣告及各地巡迴演講推廣「排毒餐」,宣稱只要吃他販售的排毒餐,就能治癒癌症,甚至以「根筷子」方式替病患診斷。 許多癌症患者因此放棄醫院正規診療,花費新台幣數十萬元買林光常的產品,延誤診療時機,有病患甚至因此病情加劇死亡。 法院審時,林光常被依常業詐欺判刑2年6月,檢方和林光常不服,均提上訴。 高院合議庭審酌林光常利用被害人追求身體健康及急欲治癒癌症心理,施用詐術鼓吹被害人放棄正當醫療,導致病情惡化,且被害人數眾多,造成社會危害非輕,被告也獲利甚豐,並審酌有病患因此死亡,改判他3年。 全案可上訴。 990730.

  6. 記者林雅惠高雄報導旗山醫院醫師兼骨科主任羅忠維替十四名病患實施健保不給付的人工髖關節置換術後以登載十四人是接受開放性內固定術的不實病例資料向健保局詐領手術費二十七萬餘元高雄地院昨依詐欺取財罪判處羅忠維一年二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三年。 判決指出,旗山醫院醫師羅忠維(五十四歲)自九十五年十月四日起至隔年十一月三日止,為溫姓等十四名病患實施人工髖關節置換術時,在病歷資料上登載該十四人在旗山醫院所接受的手術為開放性內固定術之不實事項,因而詐領健保局支付的手術費用二十七萬一千三百八十七元,調查局南機組人員查獲後,將羅移送偵辦。

  7. 日前,中正大學法律系俊瑋教授投書「除罪化VS.責任險」,對醫界致力於「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不是除罪化)多所誤解。 教授認為除罪化違反平等原則。 可是,從各國醫療過失刑事訴訟實證研究可知,美、日、德極少對醫療過失追訴刑責。 台灣醫師被刑事起訴的機率,以人口比例計算,是日本的十三倍、美國的四百倍。 至於台灣醫師被判刑之機率,依醫師人數計算,為日本、德國七倍以上。 難道美、日、德的病人沒有人權以致不准對醫師提刑事訴訟? 或是美日德的醫師比較尊貴而可逃脫刑法制裁? 人體反應之不確定性很高,醫師即使依照醫療常規治療病人,也常發生併發症。 故而,美日德將醫療過失之刑事構成要件界定在「客觀上注意義務的偏離必須達到明顯重大的程度」。 若未達此標準,則不追訴刑責,但仍以民法追究醫師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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