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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哉問. 男女朋友分手後的網路文章爭議? 作者:章忠信. 898 甲乙為男女朋友,後因故分手,甲在網路上發表系列文章,其中使用乙之真名,未標明姓氏,由於文章內容雖與事實有出入,但未有毀謗等不法內容,經向網路管理者反應未獲處理;乙女若欲以甲所發表文章改寫為其所認知之事實部份加以發表,是否有侵犯著作權呢? 依他人文章改寫若涉及改作,應經同意,否則會有侵害著作權之危險。

  2. 情書著作權之爭議?. 1178 甲寫一封情書給乙女,後來甲後悔,要求乙女退還情書,乙女可否拒絕?. 若乙女以非營利方式,將情書公布於網路上,或於自己在網路上發表之文章中作部分轉述,是否構成侵害?. 甲所寫情書之內容,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

  3. 理律律師事務所的法務人員劉偉杰捲款三十億逃亡後警騎四出全力緝捕在其男性密友中搜出數年前來往的情書許多報社加以全文刊登讓各界得知兩人的同性戀關係。 無獨有偶,同一段期間,英國已故王妃黛安納的管家包爾 (Paul Burrell)在其新作「皇家責任 (A Royal Duty)」一書中,引用了黛安娜寫給他的書信,作了一些描述,敘述黛安娜早預知可能有人要密謀製造假車禍,置她於死地,以方便查理王子再婚。 在這些事件中,書信不斷地被引用,但是,手法不同,法律責任其實也有不同,顯然國內媒體觸法而不自知,法律觀念有待加強。 書信是寫信者的創作,可以受著作權法之保護,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縱使書信寄出,喪失書信的所有權,亦不影響其著作權之享有。

  4. 主 文. 羅日生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偽造署名壹枚沒收。 事 實. 羅日生係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位內容科技學系之副教授兼系主任。 緣該系碩士在職專班之研究生張又之前在羅日生之指導下,撰寫完成「五行配伍應用於命理飾品之設計研究」碩士論文(下稱張又之碩士論文),及依規定將論文電子檔提交羅日生及所屬系所後,於民國111年6月11日口試通過及發表該碩士論文,並於同年7月18日畢業離校。

  5. 我的朋友 比爾 作者: 章忠信 96.01.31.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service@copyrightnote.org 事情要從二年前的夏天說起。家裡第一次遭到小偷闖空門,雖然平日物慾不高,損失不多,但想到盜賊任意入侵我的城堡,心裡的驚惶與憤怒,一定是要曾經身歷其境的 ...

  6. 裸照上傳可以主張著作權而拒絕取下嗎?. 作者:章忠信. 1834 有個男學生把先前與小女朋友在一起的裸照上傳網站引起軒然大波學校進行輔導要求他刪除他卻主張有照片之著作權而抗拒著作權真的有這嗎大?. 學校該如何因應?. 有著作權也不能侵害他人 ...

  7. 新聞記者採訪稿的著作權問題 (章忠信 89.03.05. 最近更新日期 90.08.22. ) E-mail: ch7943wa@ms12.hinet.net 有著作權,侵害必究 近日有媒體朋友問及記者對特定人物之採訪,其採訪稿的著作權歸屬如何?是否會因其採訪稿以敘述方式或問答方式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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