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是否在WTO架構下處理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國際間在討論之初非無爭議。. 起初的討論集中在以多邊行動遏止仿冒品的國際貿易,隨後乃擴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 由於「已開發國家 (developed country)」多為智慧財產權商品之輸出國,「而開發中國家 (developing country ...

  2. 國際著作權法制的基本原則. 對於外國人著作之保護,國際著作權法制有幾項基本原則: 一、「國民待遇原則 (National Treatment Principle)」,依「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所編「著作權與鄰接權相關法律名詞解釋」,「國民待遇原則為大多數國際性著作權與鄰接權公約的基本原則,依此一原則,該等權利人於相關條約所定之範圍內,在其本國以外之會員國境內,享有與其所主張權利所在地國家之國民相同的權利。 然而,國民待遇並不排除賦予公約所不保護的任何權利」,在此一原則下,一會員國對於其他會員國國民之著作權保護,「不得低於」本國人所得享有之保護。

  3. 87年著作權法之修正,更將「著作財產權之限制」及「合理使用」融於一爐。. 其先於第65條增訂第1項明定合理使用之法律效果,揭示:「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再將原第1項修正移列為第2項,其序文調整為:「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 ...

  4. 我國究竟係採「一元論」或「二元論」,由法務部函釋、司法院相關解釋及判決觀之,顯然係採「一元論」。. 台灣高等法院79年度上更(一)字第128號判決曾認為:「依憲法第141條『尊重條約』之規定,條約之效力應優於內國一般法律(參照最高法院二十三年上 ...

  5. 由於中美雙方於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簽署「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簡稱中美著作權保護協定),除了我國與美國國民的著作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外,更及於和我國及美國國民利益有關的著作之保護,範圍非常廣範,適用之結果

  6. 一、本件原告起訴主張「Ebixa Tablets(含memantine 10mg)」藥品為Merz + Co. GmbH & Co., Germany廠開發並於民國九十二年始獲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新藥核准用以治療「阿茲海默症」,美國之藥商經原廠授權使用後,遂向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申請新藥

  7. 美國在一九八四年通過「藥品價格競爭及專利回復法案(The 1984 Drug Price Competition and Patent Term Restoration Act)」,又俗稱為The Hatch Waxman Act,確定了資料專屬權之保護,同時也對學名藥提供試驗免責,以及簡化新藥申請程序等優惠方式

  1. 美國衛生部長 相關

    廣告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