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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經銷商的查核及違規處理 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條,主管機關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查核經銷商,或令發行機構派員,查核經銷商之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資料。經銷商對於查核,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派員查核經銷商,遇有六個月內累計 ...

  2. 二、運彩投注方式及玩法. 運彩投注時機:賽前、場中. 運動彩券每組合投注金額以10元為一個單位,每次 (張、筆)投注總價至少100 元整。. 投注限制. 每次 (張、筆)投注最高總價為10萬元。. 每次 (張、筆)中獎的最高金額為2,000萬元,中獎金額如逾前開金額,該次 ...

  3. 、虛擬通路受理投注時間 每日上午6:45至隔日凌晨1:45 每周六、日凌晨1:45至上午6:45 二、虛擬投注會員申請、入出金、投注及相關事項: 會員申請 申請人必須為已成年人,且以個人名義申請。每人僅能申請開立一個會員專戶,且須提供一個以本人名義於國內金融機構開立的新臺幣存款帳戶作為其 ...

  4. 、預購銷售額度與月銷售額標準 經銷商銷售彩券應以預購銷售額度方式辦理。前述預購額度方式應於合約中明訂之。 經銷商之月銷售額標準,依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公告為新臺幣六十萬元。惟若依本要點第八點第二項,經營與運動相關之餐飲及娛樂等產業,且經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核准者,其月 ...

  5. 、經銷商之代理人及僱員 經銷商負責人應親自在場銷售,但有正當理由不能在場者,得申請最多二人為其代理人。代理人僅得代理經銷商之部份彩券業務行為,例如銷售、兌獎及彩券相關查核報表簽認。若依性質應由經銷商本人為之者,不得代理。 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經銷商 ...

  6. 台灣運彩是台灣合法授權的體育投注彩券,運動彩券目前提供包括棒球、籃球、足球、網球、羽球、冰球、美式足球、賽車、高爾夫、撞球等超過10種運動項目、20種玩法供消費者投注。運彩分析包括NBA、MLB、NHL、NFL、中華職棒、日本職棒、世界足球等賽事運彩分析,提供你第一手及最準確的運彩 ...

  7. 、商業登記與簽約 經過審查、測驗及遴選合格者,應在規定期間提出合適的銷售處所,經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勘驗核可後,造冊函報主管機關核發同意函後,於規定時間以獨資型態向經銷處所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營業登記主管機關辦理商業登記(該登記證之營業項目應包含運動彩券經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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