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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7日 · 翁茂鍾是台南紡織業佳和集團第二代,平時結交石木欽等眾多司法權貴,20多年前接班後,即因炒股等官司纏身,並曾遭收押,還與巴黎銀行(當時為百利銀行)為了3億元債務打民事官司,為此密集與石木欽等司法官往來。...
2021年2月16日 · (翻攝自YouTube)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衍生的「銀行員之死」事件黑幕重重,台南富商翁茂鍾與石木欽等逾200位司法及軍警調高官互利共生數十年,翁的官司一路勝訴,逃掉自家怡華公司3億元債務,更逼死 巴黎銀行 經理諸慶恩,還追殺諸的妻子與女兒求償5億元,引發諸多不平。...
2022年11月24日 · 富商翁茂鍾司法特權案 判刑1年10月確定. 劉志原. 更新時間: 2022年11月24日. 最高法院今(24日)依偽造文書罪,判翁1年10個月定讞,翁茂鍾將入獄服刑。 (本刊資料照)...
2021年1月20日 · 社會. 富商翁茂鐘「死亡筆記本」爆司法界史上最大醜聞:逾20名檢察官、法官收禮飲宴遭調查送辦.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李秉芳. 當過小編、文案、企劃,寫字的人。 現為關鍵評論網記者。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這些筆記本中發現驚人結果,整個司法檢調體系中,不少高層也長年和翁茂鐘吃高檔餐廳、接受翁茂鐘送禮的襯衫、營養補給品、招待打球、報明牌買股票. 1. 2. » 全文閱讀 不想分頁? 試試看我們的新服務. 收藏文章 訂閱此作者. TNL 網路沙龍捍衛你的發言權,在這裡安心發表觀點. 從這些筆記本中發現驚人結果,整個司法檢調體系中,不少高層也長年和翁茂鐘吃高檔餐廳、接受翁茂鐘送禮的襯衫、營養補給品、招待打球、報明牌買股票.
2024年2月2日 ·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炒股案判刑1年獲准易服勞役,卻串通現已退休的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造假紀錄,二審改認兩人犯行使業務 ...
2021年9月7日 · 合議庭認定翁茂鍾是全案主導者,造成社會大眾對公權力執行公正性觀感不佳,且尚有前案有期徒刑待執行,同時量處之刑已逾2年,不宣告緩刑。 楊博賢因翁茂鍾曾任「台南縣警察之友會」理事長,一時私心縱容而觸法,犯後坦承並有悔意,合議庭宣告緩刑。 翁茂鍾涉及共同炒作佳和公司股票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遭判刑1年確定,台北地檢署囑託南檢執行易服社會勞動,民國101年9月執行完畢。 但高檢署和南檢檢察官重新檢視時,發現翁茂鍾竟於101年1月到9月間就完成2196小時社會勞動,疑涉偽造文書。 南檢今年5月偵結翁茂鍾未實質易服社會勞動案,依違法不執行刑罰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涉嫌包庇的楊博賢,及與楊博賢共犯的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翁茂鍾。
2021年4月7日 ·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富商翁茂鍾與司法界爆發不當來往,司法院下午4時公布第二波懲處名單,其中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違失情節重大,遭移送監院;另1名大法官與25名法官,決議行政懲處,卻又因罹於時效,而無法懲處。 法務部接著也於晚間6時公布第二波懲處名單,其中4名檢察官及10名調查官有違失,包含前檢察總長吳英昭及前法務部長曾勇夫。 名單如下: 法官︰. 檢察官︰. 調查員: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左二)等舉行「有關翁茂鍾案涉及檢調人員部分,法務部全面清查之說明」記者會。 (記者王藝菘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網友回應. 相關新聞請見︰.
2021年4月7日 · 其中,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多次收受翁茂鍾餽贈的襯衫,期間擔任翁茂鍾經營的怡華實業有限公司違反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行政訴訟案的審判長,未行迴避,並於判決怡華公司敗訴後,以電話告知翁茂鍾應遵守法律事項。 司法院人審會認定鄭小康有應受懲戒的必要,依法官法第51條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 另外25名法官雖有行政懲處的必要,但均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另外,有23名受調查人員因資料記載不明、證據可信度不足,或屬正常社交行為,人審會認為沒有積極證據認定有違失行為,沒有行政懲處的必要,為了保護他們的隱私權,決定不公布姓名。
2022年11月24日 · 佳和實業前董事長翁茂鍾因案遭判刑1年確定,台南地檢署准許他易服社會勞動服務,但卻因涉嫌時數造假,檢方再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 一審將他判刑2年2月,二審改判1年10月,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24日駁回上訴定讞,翁茂鍾必須發監執行。...
2024年2月2日 ·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日電)涉及司法圈醜聞的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案被判1年,在警方包庇下未實服勞動涉犯偽造文書,遭判刑1年10月,111年12月發監執行,台南高分院今天證實,翁茂鍾已假釋出獄。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台南高分院1月29日裁定翁茂鍾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月30日在台南監獄假釋出監。 翁茂鍾涉及共同炒作佳和公司股票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遭判刑1年確定,台北地檢署囑託南檢執行易服社會勞動,民國101年9月執行完畢。 但高檢署和南檢檢察官重新檢視時,發現翁茂鍾竟於101年1月至9月間就完成2196小時社會勞動,涉犯偽造文書。 翁茂鍾案發後遭起訴,一審被判刑2年2月,二審改判1年10月,上訴三審後被駁回,全案定讞,111年12月7日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