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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尚未申報者,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時,應收回收執聯;買受人為營業人時,應收回收執聯及扣抵,黏於原存根上並註明「作廢」。但買受人為營業人,且原統一發票載有買受人之名稱及統一編號者,得以買受人出具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代之。二、開立 ...

  2. 案例:J實業公司銷貨予K公司,王姓會計小姐開立三式統一發票予K公司時,未填寫買受人名稱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所犯錯誤:J實業公司違反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營業人使用三式統一發票,應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之規定,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罰。

  3. 營利事業員工出差之交通費依下列憑證核實認定:1.乘坐國內航線飛機之旅費,應以飛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為原始憑證。其遺失上開證明者,應取具航空公司之搭機證旅客或其所出具載有旅客姓名、搭乘日期、起訖地點及票價之證明代之。2.乘坐國際航線飛機之旅費,應以飛機票票根(或 ...

  4. (一)房地合一新制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係採分離申報納稅,個人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股份或出資額為交易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依規定格式填寫申報書,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該管稽徵機關,依下列順序定之:    1.申報時戶籍所在地稽徵 ...

  5. 一、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於開立統一發票月份以後,買受人因故未將所收受之進項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列帳,亦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不能開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者,應由營業人(賣方)憑買受人退回之原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專案申報主管稽徵機關,經稽徵機關查明 ...

  6. www.etax.nat.gov.tw › etwmain › etw160w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滯納金、滯納利息試算. 說明:. 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納之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三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納稅義務人依照繳款書限繳日期及實際繳納日 ...

  7. 一、營業人外銷貨物、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得免開立統一發票。. 二、營業人直接外銷貨物予國外買受人者,應於報關當日按海關公布報關適用之匯率換算銷售額;其未經報關而係委託郵局或依法核准設立從事國際間快遞業務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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