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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營利事業經股東會決議依公司章程規定或主管機關命令提列的特別盈餘公積是否可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第8款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規定予以減除?. (2805) 更新日期:107-07-16. 這個問題分2點來說明:. 1.營利事業提列的特別盈餘公積不論係經 ...

  2. 計算營利事業當年度應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未分配盈餘時,得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第8款規定減除的項目有那些?. (2804) 更新日期:112-05-01. 營利事業有下列各項情形,得自營利事業稅後純益中減除:. 1.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以當年度之稅後盈餘沖抵折價發行 ...

  3. 給付營利所得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扣繳: 1.自87年1月1日起公司分配股利或合作社分配盈餘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分配給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時,不論分配的股利或盈餘係屬87年度以後或86年度以前之盈餘,於給付時均不需辦理扣繳。 但分配屬86年度以前的股利或盈餘,雖不須辦理扣繳,仍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分配屬87年度以後的股利或盈餘,應依同法第102條之1規定填具股利憑單。 2.公司分配股利或合夥事業盈餘給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時,按下列原則辦理扣繳: (1)99年1日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扣繳20%。 (2)107年1月1日以後:一律扣繳21%。

  4. 更新日期:107-07-16. 1.據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股東會決議不分配盈餘時如先行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於法尚無限制因此營利事業當年度盈餘未作分配者其已依公司法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得作為計算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2.按所得 ...

  5.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伍、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營業費用(共計53題) 營利事業列報捐贈之限額如何規定? (2231) 更新日期:106-03-20. 營利事業之捐贈,可依下列規定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 1.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災害防救法第44條之3、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 2.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 上述所稱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之計算公式如下:

  6. 營利事業列報薪資支出之認定標準如何?. (2209) 更新日期:109-04-14. 營利事業列報薪資支出之認定標準如下:. 1.公司組織及合作社職工之薪資經事先決定或約定執行業務之股東董事監察人之薪資包括年節獎金在內),經組織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或社員 ...

  7.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肆、營利事業列報損費之限制(共計7題) 營利事業有那些其他費用或損失可以核實認定,應具備那些憑證? (2206) 更新日期:106-03-20. 下列各項其他費用或損失,可以核實認定: 1.公會會費。 2.因業務關係支付員工喪葬費、撫卹費或賠償金,取得確實證明文據者。 3.因業務需要免費發給員工之工作服。 4.違約金及被沒收之保證金經取得證明文據者。 5.竊盜損失無法追回,經提出損失清單及警察機關之證明文件者,其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 6.因車禍支付被害人或其親屬之醫藥費、喪葬費、撫卹或賠償金等,經取得確實證明文件者,其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 7.購置體育器具及本身舉辦員工體育活動所支付之各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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