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 台水 ,是 臺灣 的 自來水 供應機構,為 中華民國經濟部 管理的 國營事業 。 除了 大臺北 部分區域 [註 1] 與 金馬地區 分別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及當地 自來水廠 負責之外, 臺灣本島 與 澎湖 的自來水供應均由台水負責。 歷史 [ 編輯] 1954年, 臺灣省政府 仿傚 英國 等國家實施 區域給水制度 ,以統一規劃、統籌臺灣的 水資源 與自來水。 1972年12月16日,時任 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 蔣經國 於 行政院會議 中指示,為有效發展 臺灣省 各地之公共給水,應成立全省性之自來水 公司 。 1973年4月1日,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

  2.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 台水 ,是 臺灣 的 自來水 供應機構,為 中華民國經濟部 管理的 國營事業 。 除了 大臺北 部分區域 [註 1] 與 金馬地區 分別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及當地 自來水廠 負責之外, 臺灣本島 與 澎湖 的自來水供應均由台水負責。 歷史. 1954年, 臺灣省政府 仿傚 英國 等國家實施 區域給水制度 ,以統一規劃、統籌臺灣的 水資源 與自來水。 1972年12月16日,時任 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 蔣經國 於 行政院會議 中指示,為有效發展 臺灣省 各地之公共給水,應成立全省性之自來水 公司 。 1973年4月1日,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

    • 董事長:李嘉榮, 總經理:李丁來
    • 股份有限公司
    • 台水、台水公司
    • 1974年(民國六十三年)1月1日, (49年272天)
  3.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 台水 ,是 臺灣 的 自來水 供應機構,為 中華民國經濟部 管理的 國營事業 。 除了 大臺北 部分區域 [註 1] 與 金馬地區 分別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及當地 自來水廠 負責之外, 臺灣本島 與 澎湖 的自來水供應均由台水負責。 歷史 [ 编辑] 1954年, 臺灣省政府 仿傚 英國 等國家實施 區域給水制度 ,以統一規劃、統籌臺灣的 水資源 與自來水。 1972年12月16日,時任 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 蔣經國 於 行政院會議 中指示,為有效發展 臺灣省 各地之公共給水,應成立全省性之自來水 公司 。 1973年4月1日,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

  4. 2024年4月18日 · www .water .gov .tw. 台水总管理处. 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台水 ,是 台湾自来水 供应机构,为 中华民国经济部 管理的 国营事业 。. 除了 大台北 部分区域 [注 1] 与 金马地区 分别由 台北自来水事业处 及当地 自来水厂 负责之外, 台湾本岛 ...

  5. 自來水 ,是指 水廠 將取自 湖泊 、 河流 、 水井 或 水庫 等水源的 淡水 ,經過 混凝 、 沉澱 、 過濾 、 消毒 等淨水工序,最後由 機泵 透過輸配水管道供給用戶的水。 [1] 一些國家和地區規定,自來水必須符合國家生活 飲用水 衛生標準,而可直接生飲,否則要經過煮沸才可飲用。 亦有些國家習慣只用自來水來洗滌,飲用的話會另購 瓶裝水 。 還有一種經 海水淡化 而成為飲用水,先進國家都有開發海水淡化廠,但因處理成本較高,大多只用於缺乏水源的地方。 作為室內 配管工程 的一環,自來水開始出現於19世紀末期,並在20世紀中葉盛行。 各地情況 [ 編輯] 中國大陸 [ 編輯] 早於 唐代 、 宋代 ,中國於個別城鎮設有自來水管道網絡,以管道引進河溪清水。

  6. 其他人也問了

  7. 自来水 ,是指 水厂 将取自 湖泊 、 河流 、 水井 或 水庫 等水源的 淡水 ,经过 混凝 、 沉淀 、 过滤 、 消毒 等净水工序,最后由 机泵 透过输配水管道供给用户的水。 [1] 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自来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 饮用水 卫生标准,而可直接生飲,否則要經過煮沸才可飲用。 亦有些國家習慣只用自來水來洗滌,飲用的話會另購 樽裝水 。 還有一種經 海水淡化 而成為飲用水,先進國家都有開發海水淡化廠,但因處理成本較高,大多只用於缺乏水源的地方。 作為室內 配管工程 的一環,自來水開始出現於19世紀末期,並在20世紀中葉盛行。 各地情況. 中國大陆. 早於 唐代 、 宋代 ,中國於個別城鎮設有自來水管道網絡,以管道引進河溪清水。

  8. 歷史. 1946年, 臺北市公用事業管理處 成立管理臺北市公車運輸與自來水供應。 1952年7月10日,公用事業管理處裁撤,所留業務改制分設 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及 臺北市自來水廠 。 1958年,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區自來水第一期建設計畫工程及施工。 1961年, 臺北市自來水廠 更名為 臺北自來水廠 ,供水區域包括臺北市、臺北縣三重鎮、中和鄉、新店鎮、景美鎮、木柵鄉、士林鎮。 1968年,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區自來水第二期擴建計畫工程,南港自來水廠、內湖自來水廠併入臺北自來水廠。 1972年,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區自來水第三期擴建工程,設立東區營業分處、西區營業分處、南區營業分處、北區營業分處,實施分區營運。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