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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簡稱 臺北市警察局臺北市警局 、 北市警局 )為 臺北市 最高 警察 行政機關 ,隸屬 內政部警政署 及 臺北市政府 。 1945年由 臺北南警察署 與 臺北北警察署 改制合併成立,並於1967年升格 院轄市 警察局。 負責臺北市內治安之維護及警察人員之行政、人事、教育、訓練等事務。 局長承 市長 之命綜理局務,並兼受 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之指揮監督。 下轄有 中正第一 、中正第二、文山第一、文山第二、大同、中山、萬華、大安、信義、松山、內湖、南港、士林、北投等14個分局與90間 派出所 ,並設外勤單位 保安警察 、 刑事警察 、 交通警察 3大隊與 少年警察 、婦幼警察、捷運警察、通信隊4隊,另以任務編組成立 少年輔導委員會 。 [1] 組織編制 [ 編輯]

  2.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簡稱 臺北市警察局臺北市警局 、 北市警局 )為 臺北市 最高 警察 行政機關 ,隸屬 內政部警政署 及 臺北市政府 。 1945年由 臺北南警察署 與 臺北北警察署 改制合併成立,並於1967年升格 院轄市 警察局。 負責臺北市內治安之維護及警察人員之行政、人事、教育、訓練等事務。 局長承 市長 之命綜理局務,並兼受 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之指揮監督。 下轄有 中正第一 、中正第二、文山第一、文山第二、大同、中山、萬華、大安、信義、松山、內湖、南港、士林、北投等14個分局與90間 派出所 ,並設外勤單位 保安警察 、 刑事警察 、 交通警察 3大隊與 少年警察 、婦幼警察、捷運警察、通信隊4隊,另以任務編組成立 少年輔導委員會 。 [1] 組織編制. 局本部 [2]

    • 648人(內勤單位), 9,297人(外勤單位)
    • 警察法,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組織規程
    • 張榮興
  3. 2024年4月18日 · 專業警察例如國家公園警察大隊基隆港務警察總隊臺中港務警察總隊高雄港務警察總隊花蓮港務警察總隊航空警察局鐵路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保二經濟部)、保三財政部總隊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4. 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警察總局 是1946年3月至1950年1月間由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 ( 國防部保密局 )直接領導的特種作戰部隊。 [1] 歷史 [ 編輯] 1920年 中華民國交通部 頒布 京奉鐵路 、 京漢鐵路 、 京綏鐵路 等路警務處編制規則,各地鐵路局陸續設立警務處。 交通部於1923年9月成立鐵路警備事務處。 1923年11月 中華民國國務院 成立督辦鐵路警備事宜處;1923年12月交通部鐵路警備事務處改為「路警總局」。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成立後,1928年6月交通部下令各鐵路警務處一律裁改為警務課,隸屬於各路局總務處。 1928年11月成立 中華民國鐵道部 。 1932年5月,奉 中華民國行政院 核准,鐵道部成立路警管理局。

  5.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簡稱 臺北市交通局北市交通局 ),1988年成立,是 臺北市政府 所屬一級機關,負責 臺北市 轄內交通相關之執行與規劃。 歷史沿革. 1973年5月,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成立,原 臺北市政府建設局 交通科與 臺北市觀光事業管理處 、 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 臺北市監理所 、 臺北市汽車駕駛訓練中心 改隸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1974年3月,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裁撤,交通運輸業務分散於臺北市政府建設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及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等單位。 1988年3月1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恢復設立,原隸屬於臺北市政府建設局之 臺北市監理處 同時改隸交通局。

    • 黃惠如
    • 謝銘鴻
  6. 任務. 民防大隊民防交通義勇警察大隊義交義勇警察大隊義警義勇刑事警察義刑山地義勇警察隊現已廢除高雄市社區輔助警察隊高雄輔警) 支援中華民國國軍軍事勤務. 資格. 幹部遴聘程序: 訓練. 服裝. 配階 (臺北市義勇警察大隊)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相關. 義勇警察. 臺灣正體. 義勇警察旗. 義勇警察各大、中隊旗. 義勇警察 ,簡稱 義警 ,為 中華民國警察 機關在平時加強地方警備力量而在戰時支援軍事勤務任務,且利用有自願協助地方治安、交通的民眾,並實施專業的教育訓練,達成輔佐警力的不足。 並讓警察機關充分利用民力無窮之優點,來協勤地方上的交通管制及 治安 。 義勇警察和其餘民防組織的原型可追溯至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 保安團 或是台灣日治時期的 保甲制度 。

  7. 保一總隊主要支援 環保警察 、 通信警察 、 森林警察 執行專業巡邏取締任務支援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配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執行巡邏警網任務與治安案群眾事件應變。 任務編組「 維安特勤隊 」,支援各重大槍擊事件、嫌犯攻堅圍捕行動。 保一總隊也是《替代役實施條例》規範之 替代役 用人單位,建制之第二大隊、第五大隊及第六大隊便以替代役警察役役男為主;其中,第六大隊位於 桃園市 新屋區 ,負責辦理警察役役男之專業訓練,並兼派 警察機動任務 。 本隊 三峽營區 亦負責 考選部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錄取人員 之 「正式授階任官前教育訓練業務」 。 沿革 [1] 保一總隊前身係「 臺灣省保安警察總隊 」,隸屬 臺灣省警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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