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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8月29日 · 根據香港法例,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如僱員在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綫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四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一律被視作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僱主必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此乃勞保受保範圍之一。 車保. 大部分情況下綜合車保(全保)的保障範圍都包括惡劣天氣,但第三者保險(三保)則不會保障你的汽車損失。 保險公司在考慮是否賠償時,其中一個最重要因素是你是否已盡力保障你的汽車免受颱風破壞。 如果保險公司認為你故意使汽車陷入險境,他們可能會拒絕理賠,例如職業司機在風球下因在街上載客而發生意外,有機會被認為是沒有盡合理努力避免意外發生,保險公司可能因此拒絕賠償。

  2. 2023年10月9日 · 香港保險業聯會最新聲明指出颱風蘇拉及9月8日黑雨期間有受損毀的的士因為購買了全保已向保險公司索取賠償保險公司現時正處理相關索償故坊間個別人士流傳颱風或黑雨期間汽車保險失效之言並無實據

  3. 2019年6月4日 · 去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引發全港交通大混亂政府完成跨部門檢討後勞工處公布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當中新的極端情況機制列明當超強颱風引致極端情況時例如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或大規模停電政府會視乎情況在8號颱風警告改為3號颱風警告前公布極端情況」。 在政府發出「極端情況」公布後,除與僱主就「極端情況」下訂立有上班協定的僱員外,僱員在8號颱風警告取消後的2小時,應留在原來的地點,而非立即啟程上班。 政府會審視情況,並在2小時期限屆滿前,再公布會否延長或取消「極端情況」。 當「極端情況」取消時,僱主應根據公司協定,彈性安排僱員復工。 守則不具法律約束力. 不過,守則不具法律約束力,僱主可自行選擇是否跟隨。

  4. 2021年10月13日 · 發布時間: 2021/10/13 14:20. 分享: 颱風突然在秋季來襲繼熱帶氣旋獅子山上周末襲港後另一強烈熱帶風暴圓規亦緊隨其後今年本港入秋後兩度掛起8號風球颱風少不免帶來財物損失,甚至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人命傷亡。 市民除了要做好防風措施之外,亦要了解自身的保險計劃,能否在颱風期間仍獲得保障。 與風災相關的常見保險種類有5類,分別是人壽保險、家居保險、勞工保險、汽車保險及旅遊保險。 人壽保險. 在8號風球下受傷或身故,個人人壽保險到底會否受保? 絕大部分不保事項沒有包含風暴、水災等。 另外,人壽保險的包含範圍相當廣泛,一般情況下8號風球下受傷或死亡均可獲得賠償。 不過,如果是因為追風等進行探險及極限活動而發生意外,則有機會受到影響,保險公司或會就相關情況拒保。 家居保險

  5. 2023年12月4日 · 香港保險業聯會回應指,據該會統計,截至11月,颱風蘇拉及9月初黑雨期間,與的士相關的索償宗數不少於21宗,涉及索償金額不少於540萬港元。 該會指,涉及的士保險賠償個案比較少,與的士車主購買汽車綜合保險(簡稱「汽車 全保」)的比率偏低有關。 該會引述保監局2022年的數據顯示,全港18,800 多輛的士中,只有4,000多輛有購買全保,佔總數約22%。 保聯在此呼籲的士業界,日後如希望獲得全面保障,當考慮購買汽車全保。 不過,汽車全保比俗稱「三保」的第三者保險貴得多,是的士業界卻步的主因, 據統計 ,全保價錢一般較三保貴2倍,因此莫說是的士業界,一般私家車車主也有不少沒買全保,只買三保。 相關報導︰ 黑雨汽車損壞 已有的士獲賠償 保聯劉佩玲︰打風揸車有得保 「不要再推卸說無保險」

  6. 2024年4月5日 · 台灣花蓮日前經歷黎克特制7.2級地震,由於當地是港人旅遊熱點,不少人都擔心若取消行程、或提早結束行程,是否屬於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 由於地震當天,日本沖繩也發出海嘯警報,有兩班香港飛往沖繩的航班要折返;而鄰近台灣的福建、上海等地都有震感。 不少人關注,若取消台灣以外地區的行程,又會否受保? 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行政總監劉佩玲 接受本網查詢時指,關鍵在於旅程目的地是否政府指明的地震震區。 目前只有台灣屬於震區,如果因為擔心台灣地震,而取消台灣以外地區的行程,保險公司很難受理。 今次震央位於花蓮附近海域,劉佩玲指出,如果旅客想取消台灣其他地區的行程,例如台北、台中、高雄等,只要屬於台灣,旅遊保險一般都會涵蓋。 保聯又提供地震下保險保障的 3種情況︰. 取消旅程.

  7. 2020年8月21日 · 超強颱風山竹2018年9月襲港後造成嚴重破壞掛起十號風球的翌日各區交通大癱瘓行人路滿是塌樹打工仔在惡劣情況下趕返工的情況仍記憶猶新。 針對「山竹」情況,港府進行跨部門檢討,其後由勞工處公布新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新修訂的《守則》表明在超強颱風的惡劣天氣下,政府可因應需要公布「極端情況」,僱員在八號颱風警告取消後的兩小時,應留在原來的地點,而非立即啟程上班。 不過,有關守則不具法律約束力,僱主可自行選擇是否跟隨。 這個做法不免令人質疑,港府未有完全汲取教訓,檢討後同樣將決定權交給僱主,無意推出有力的政策保障打工仔權益。 僱主若體諒打工仔 「颱風假」會有必要性嗎? 每次颱風天後,不少打工仔都會抱怨僱主要求改發三號風球後要趕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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