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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

  1.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如供作為民宿使用如該民宿經合法申請登記客房數量在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且自行經營未雇用員工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就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房屋稅

  2.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維護民眾租稅權益提供多元化申請管道除配合花蓮縣政府於縣府大禮堂成立0403震災聯合服務中心」,與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共同設置國地稅聯合服務專櫃」,及於該局一樓大廳全功能服務櫃臺設立0403震災減免稅捐單一窗口臨櫃申請外亦可透過電話或傳真方式提出申請另稅務局於網站https://www.hltb.gov.tw首頁建置0403震災租稅減免專區」,提供減免申請書表及填寫範例並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服務申請歡迎多加利用如有災害損失欲進一步瞭解相關減免規定,請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局稅務專線03-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3. 列舉國內旅館業者給付外國線上訂房媒合平臺網站. 服務費申請適用租稅協定營業利潤免稅案件. 範例說明. 112.5.11. (註1 :本範例僅適用於B2B 交易) (註2 :如交易型態係屬B2C者,可由外國平臺業者於辦理申報納稅時 併同申請適用租稅協定) 目 錄. 壹、 相關法規........................3. 貳、 申請流程........................4. 參、 應備文件........................5. 肆、 填寫範例........................6. 伍、 應備文件範例..................10. 陸、 我國租稅協定一覽表.........16. 壹、適用租稅協定營業利潤免稅相關規定摘錄說明.

  4.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5. 營利事業員工國內出差膳宿雜費認定標準除了宿費部分應取得旅館業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普通收據或旅行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及消費明細予以核實認定外國內出差膳雜費在不超過下列最高標準範圍准予認定不需要提供外來憑證超過標準部分屬員工之薪資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1.營利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每人每日新臺幣700元。 2.其他職員,每人每日新臺幣600元。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 (財政部72.3.30台財稅第32029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營利事業員工國外出差膳宿雜費認定標準如何? (2222) 112-09-11. 營利事業職工退休金準備、職工退休基金或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提列或提撥限額如何規定? (2212) 112-09-11.

  6.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稅額公告 (本國人)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稅額公告 (外僑) 營業稅申報案件公告及查詢.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核定稅額公告. 印花稅申報案件公告及查詢. 娛樂稅自動報繳申報案件公告及查詢. 營利事業所得稅 (含機關或團體)結 ...

  7. 網路交易課稅專區. 財政部對今日報載國際訂房網無法管旅行業批吃人夠夠涉及來臺開站無需繳稅疑義特予說明. 更新日期:104-11-24. 對於今 (11) 日報載國外訂房網站陸續來臺開站搶占商機外國業者未經許可在臺從事旅遊業務不受政府法令限制也不需繳稅讓本土業者因不公平競爭處於劣勢恐有誤解財政部特別提出說明。 財政部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以下簡稱營業稅法) 第 4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銷售之勞務係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或使用者,係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反之,勞務之提供地及使用地均在中華民國境外者,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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