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搜尋:
彰化1名36歲外籍英文家教老師,去年5月間被指控對一名未滿7歲女童伸手猥褻、拍內褲照,老師喊冤「我沒有用手摸」、「是意外用手機拍到內褲照」,法官不採信,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及對被害人為照相犯強制猥褻罪,處3年10月徒刑;又犯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性影像罪,處拘役40天,可改易科罰金。
ETtoday東森新聞雲
1 天前
檢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