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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2月14日 · 首先進行印信交接及交接清冊用印接著由潘維大校長致詞潘校長感謝傅祖壇院長六年任期期間的協助除了本院順利通過AACSB再次認證取得教育部雙語學習重點培育學院計畫補助外也完成多項任務並促成商學院EMBA的整合

  2. 推薦名單詳如本公告附件。 獲推薦者注意事項: 1.承辦人個別以電子郵件通知相關注意事項,請同學依照規定繳交「交換研習確認書」 (欲放棄研修者,請繳交放棄研習聲明書)。 2.本院統一於前一學年度進行下一學年度之交換生徵選並依各校指定時間辦理提名作業。 若簽約學校申請條件於此期間有所變更,仍依簽約學校之最新公告為主。 3.本院僅負責提報及推薦學生至協議學校交換,協議學校仍保有最終決定是否接受學生前往交換之權利。 4.依「東吳大學學生出境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辦法」規定,經核准出境修讀學分之大學部交換學生,須列抵至少1學分。 本案承辦人:國際商管學程江怡靜秘書 yiching0701@scu.edu.tw 。 相關檔案: 113交換推薦名單.pdf.

  3. 教師申請升等所提之著作,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 一、與任教科目性質相符(由商學院特殊學科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 二、有個人之原創性,以整理、增刪、組合或編排他人著作而成之編著或其他非學術性著作不得送審。 三、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含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 如為接受將定期發表者,應附接受函之證明。 四、已出版公開發行或經出版社出具證明將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 已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應於版權頁載明作者、出版者、發行人、出版日期、定價、國際標準書號(ISBN)及出版品預行編目等相關資料。 五、於國內外具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發表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以光碟發行或於網路公開發行之著作。 送審時應檢附該論文集之出版頁。

  4. 該菁英班對外收費USD750,東吳學生/校友享專案價USD499。. 為提升厚植學生國際職場就業競爭力,本次商學院特訂定「東吳大學國際人才培育獎助實施辦法」 並開放「全校學生」提出申請。. 獲補助者,除可獲得獎學金補助外,上完課後還可獲主辦單位共同頒發之 ...

  5. 11~12月系友職務異動及動態訊息:. 經濟系. 兩岸交流推手—羅懷家學長. 經濟學系羅懷家學長 (70級系友、74級所友) 2016年12月2日 (五)接任海基會副秘書長並兼任經貿處長,羅學長早年曾在海基會經貿處服務過,多年來積極推動兩岸產業交流,服務台商經驗豐富 ...

  6. 最新消息. 113學年度院級交換申請事宜. 申請日期:10/1-11/17. 目前學院尚與其他校院接洽交換協議簽署事宜。 因此,協議學校列表、各校甄選條件、表單,於近日持續更新於商學院網站「國際交流-交換學生專區」。 如有疑問,可email與承辦人江秘書聯繫 yiching0701@sc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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